《一生孤苦战鬼神,你管这叫天命之子?》是作者“忘记离愁”独家创作上线的一部悬疑惊悚,文里出场的灵魂人物分别为陈三生姬千月,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我天生愚钝,命中注定成为守村人。爷爷为了逆天改命,给我找了一个国色天香的童养媳。可惜童养媳跑了,爷爷也命不久矣。他临死前让我十二年内不能离开村子,否则必遭大祸。...
小说《一生孤苦战鬼神,你管这叫天命之子?》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作者为“忘记离愁”,主要人物有陈三生姬千月,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之后的事情,我就记得不太清楚了。我只记得第二天,爷爷,母亲,父亲三个人的尸体被抬了回来。他们的尸体十分奇怪,被抽干了血液一样,双手做出奇怪的手势,显得十分衰老。根据抬尸体的人说,三个人的尸体,就出现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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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爷爷铁了心要去断头谷。
他因此和父母发生了争吵。
争吵的内容我不知道,可父亲,母亲眼睛红红的,看向我的时候,目光却充满了坚定。
当天晚上,父母推着独轮车,准备带爷爷去断头谷。
临走之前,爷爷单独把我叫过去,表情严肃道:“跪下!”
我不明所以,还是跪了下来。
“你向爷爷发誓,十二年内,不许出村。一步都不行。”
“嗯,我发誓。”
“记住爷爷的话,十二年内一步都不能离开,否则必遭大祸!”
“我记住了。”我急忙说道。
爷爷慈祥了抚摩着我的脑袋,表情一脸坚定:“今天说什么,我也要和贼老天斗一斗了。”
我坐在台阶上,不舍的看着他们离开。
在我身边姑姑已经到来,她眼睛红红的,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死死抱住我,不让我跟过去。
之后的事情,我就记得不太清楚了。
我只记得第二天,爷爷,母亲,父亲三个人的尸体被抬了回来。
他们的尸体十分奇怪,被抽干了血液一样,双手做出奇怪的手势,显得十分衰老。
根据抬尸体的人说,三个人的尸体,就出现在路边。
可也有人说,是一群狐狸把尸体叼过来的。
总之,这一夜过后,我成了孤儿。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在被姑姑接到家里后,我高烧不退整整三个月。
三个月后,我真的成了一个傻子。
流着鼻涕,嘿嘿傻笑。走在村子里,被小孩子扔石子。
这就是我的日常。
我仿佛丢了魂一样走在村子里,双手不自觉的发抖。
大人瞧不起我,小孩对我丢石头。唯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看到我的时候,眼神多了一丝敬畏。
姑姑想送我上学,可我无法离开村子。
哪怕他找几个大汉绑着我,我依然挣脱束缚,大喊大叫,四处乱咬不愿离开村子。
久而久之,姑姑对我失望了,任由我游荡在村子里,变成了一个人见人厌的傻子。
“三生,快跟我讲讲你媳妇的事情。”
这天,我刚来到草垛,就看到几个小孩凑过来。
我得意洋洋的和他们讲了起来。
“我那个媳妇,跟仙女下凡一样。那身段,那长相。”
“哈哈哈,你吹牛,你真有媳妇,为什么不让我们看看?”一个男孩说道。
“对啊,对啊。”
其他小孩纷纷起哄。
我却摇晃着脑袋。
“我媳妇回家了,等她回来就跟我完婚。”
“到时候,我摆一百八十道宴席,那猪肘子特别肥,咬一口全是油。”
我夸张的伸出手,其他小孩纷纷笑了起来。
在村子里,我成了很多人的笑料。
一些年轻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拿我开涮。
“三生,你媳妇呢?是不是跑了?”
“快回家了,快了。”我嘟囔道。
“哈哈哈。”
身后是一片笑意。
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
因为有姑姑疼我,所以我过的还算安稳。
只是姑姑身体虚弱,没几年也去世了。
姑父开始厌恶我,他认为是我克死了姑姑。
于是我被他赶出了他家,我家的院子也被他霸占。
这下,我只能流落在外。
玉米地里,秸秆堆里都是我的家。
身上脏兮兮的,浑身散发着臭味。几年不洗澡。如今的我,已经沦为了一个乞丐。
不能走出村子,没饭吃的我,只能靠吃百家饭活着。
幸好,村里的老人对我很尊敬。
“三生,来吃饭。”
一个老太婆拿过一个大海碗,里面装着满满的面条。
我迫不及待的抢过来,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看着我的样子,老太婆笑眯眯着,低声问道:“三生啊,我家长贵这几天没事吧?”
“好着呢。”
我含糊不清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老太婆笑着弯下腰:“够不够,不够我再给你煮点?”
我吃到一半,突然心生感应,猛地停了下来。
“咋了?”老太婆问道。
“老孙婆死了。”
我低下头,继续吃面。老太婆的脸色,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晚上,老孙婆的死讯传遍了整个村子。
我却在这时,早就来到了灵堂周围,帮助他们干活。
周围人看向我的目光,再也没有过去的轻视。隐隐有些畏惧。
白事红事,对于我来说,是难得的机会。
我不仅可以饱餐一顿,而且运气好,还能混一身衣服。
虽然是白色孝服,但我并不在意,起码它干净。
吃饱喝足后,躺在了柴火垛里,我安逸的眯着眼睛。
只是在谁也没有察觉的时候,我开口了:“还有十年。”
时代在变化,村子也在变化。
有人出去打工赚了很多钱,盖新房娶媳妇,引来其他人眼红,也一起去打工。
就这样,村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繁荣起来。
而我依然身处其中,毫无变化。
冰箱,彩电,手机,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出现。
可这些都和我无关。
我依然苦守着村子。
只是每当红白喜事的事情,我来的比谁都早。
默默的干活,默默的坐在一旁吃东西。
有的时候,我兜里还能有些钱。
那个时候,我总会去小卖铺买好吃的。
就这样一眨眼又是三年过去了。
像我这个岁数的孩子,早就已经上学了。
可我却宁可躺在柴火垛里,也不愿意去上村里的小学。
哪怕他们让我免费上。
因此,我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
“千万别和陈三生学,你看他又穷又懒,注定打一辈子光棍。”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反驳:“我有媳妇。”
可每次,都引来一阵哄笑。
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手掌永远在抖动。我低下头,寻找着尚未熄灭的烟头。
此刻的我,落魄的就像是一条狗。
看着曾经的小伙伴,一个个上学。如今的我却依然游荡在村子里。
有人劝我打工,可我不想打工。
守在村子里,我就这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经常是饿一顿饱一顿。
年轻人是根本不会给我吃饭的。他们觉得我有手有脚。
反倒是村里的老人很尊敬我。
每次我去了都能有收获。
只可惜,村子里的老人越来越少了。
又过了几年。
村子的老人死的差不多了,我在村子里过的越来越落魄,已经到了要和野狗抢食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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