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在唐朝迎娶公主》,现已完本,主角是薛绍张窈窕,由作者“萧玄武”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命里犯桃花,拈花一笑风月无边!胸中有杀气,顿戟一怒伏尸百万!我是薛绍,大唐驸马。我将要在属于武则天的时代里,打下一片大大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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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肆占了西市的很大一块,有很多卖马的商户,远远就能闻到浓厚的马粪与料草气味。这里有许多的胡人做生意,最多的就是来自于关陇一带的突厥、铁勒与回纥人。各式的语言与民族服装在这里交相辉映,偶尔还能看到碧眼高鼻大胡子的西域昭武九姓胡人和来自于遥远大食的阿拉伯人。
大唐实兴开放的国策,对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都予以承认和肯定,对他们的服装、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惯都保持尊重的态度。长安这里常年聚集了大量的胡人定居,如果能够取得大唐的“居民资格”穿上大汉民族的服装,对诸国胡人来说将是莫大的荣耀。很多前来大唐求学、经商甚至代表国家来担任使者的外国人,都孜孜以求的想要定居长安——这比现在谋求一张美国绿卡还要困难,并且光荣。
薛绍先在卖马的商家马厩里逛了一圈,还真的见到了传说中的、来自于西域大宛古国的汗血宝马。不过他没有买,太贵了身上带的钱远远不够。一匹汗血宝马卖到二百两黄金,就算是对薛绍这样的贵族来说,也是不菲的价钱。
如今的大唐以开元通宝制式的铜钱做为交易货币,因为铸币成本过高加上近年来经济飞涨、胡商外贸兴旺导致铜钱大量外流,铜钱变得供不应求。于是也用绢帛或盐做为中间物,实兴以物易物。做为贵金属的金银虽然不直接参与流通,但也具有货币功能。就目前的长安来说,一两银子可抵一贯(一千文)铜钱,一两黄金可抵七两白银。
一匹大宛马卖到二百金,那就是一千四百贯,换作开元通宝是一百四十万枚,得拖好几车!
长安物价本就较贵,粮肆标价“斗米十文”,大唐的一斗米约有十二斤,折算下来一个铜板相当于三元左右人民币的购买力。
大唐时代的名马就像是现在的名车一样,薛绍牵着一匹价值六七十贯的突厥三花马招摇过市,已经算是够“拉风”的了。毕竟马匹是军用物资,大唐虽然准许民间养马,但薛绍所骑的这种突厥良马更多的是出现在军队里。一匹大宛马卖到一百四十万钱,相当于四百多万人民币——这还不是纯种的汗血宝马。
有句话拿到这里来说也算相宜,不到长安不知道自己官小,不去西市不知道自己有多穷。逛了一圈马肆下来,薛绍真心觉得——原来我是个穷人!
在马肆过了一回眼瘾后,薛绍逛进了一家武器铺。刀剑弓匕,这些不受管制的兵器全都有。
武器铺的店主人四十多岁,微胖,三绺长髯穿一身白衣。看到薛绍入店一瞟他那样行头装扮,店主人将伙计一把扒拉开,亲自迎了上来拱手长拜,“贵客盈门,小店有失远迎。”
“主人家客气了。”
“不知道郎君想要何样的兵器?”店主人取下一把琉璃装饰的佩剑递了上来,心想这样的饰剑应该是符合眼前这位青年郎君的身份,说道:“这是敝店的镇店之宝,郎君且看,如何?”
薛绍接过来看了一眼,漂亮倒是漂亮,多半是书生仕子拿来做装饰用的。大唐天下佩剑的书生没有八成也有一半,朝臣大员和达官显贵也个个佩剑,这是一种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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