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卓夕郑易的小说推荐《失去了又谈如果》,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小说推荐,作者“如如”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综艺直播,女友被要求打给最爱的人说10次我爱你。我坐在电视前,神情激动。可下一秒,女友手机却传出她竹马的声音。愣神之际,女友已经甜蜜念完9遍。七年的付出终究是南柯一梦。既然如此那就放手成全。最后一遍结束,我默默退出直播。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卓夕,分手吧,祝你们幸福。」...
《失去了又谈如果》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如如”的创作能力,可以将卓夕郑易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失去了又谈如果》内容介绍:七年的付出终究是南柯一梦。既然如此那就放手成全。最后一遍结束,我默默退出直播。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卓夕,分手吧,祝你们幸福...
失去了又谈如果 在线试读
综艺直播,女友被要求打给最爱的人说0次我爱你。
我坐在电视前,神情激动。
可下一秒,女友手机却传出她竹马的声音。
愣神之际,女友已经甜蜜念完9遍。
七年的付出终究是南柯一梦。
既然如此那就放手成全。
最后一遍结束,我默默退出直播。
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卓夕,分手吧,祝你们幸福。」
.
我用力地将最后一个行李箱合上,卓夕刚好推门进来。
「给我煮碗面,我饿了。」
她边说边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头也不抬。
我没有理会她的吩咐,继续整理着东西。
「郑易,你闹够了没有!」
她双手抱胸,一脸不耐烦地看着我,「我和周澜那只是公司安排的炒作,」
「你也看到了,网上那些粉丝的CP呼声多高。」
「我好不容易火起来,你别在这个时候给我添乱行不行?」
我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她还是那么漂亮,我却觉得无比陌生,
仿佛我们之间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见过她爱人时的模样。
七年前,她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练习生。
她红着眼眶,满眼柔情地对我说:
「郑易,我不会辜负你的,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见证我们的感情。」
为了她,我放弃了自己的梦想,甘愿做她背后的男人,
默默地支持着她,陪伴着她,度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而今天,当她拿着手机,对着电话那头的周澜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时候,
我分明在她眼中看到了爱意,那种曾经只属于我的眼神。
我突然觉得很累,身心俱疲。
「你自己煮吧,我收拾完就走。」
「郑易,你什么意思?」
她终于察觉到我的不对劲,语气不满。
我语气疲惫,「我自问这七年来,对你问心无愧,如今我只想好聚好散。」
「郑易,你非要在这个时候跟我吵架吗?」
「我刚火起来,正是事业上升期,你能不能懂点事?」
「卓夕,你摸着你的良心问问自己,你对周澜,真的就只是炒作吗?」
她眼神闪烁着,却依然嘴硬:「当然了,我和他是清白的。」
「你要是介意,就别总看那些新闻!」
「你这里,有块吻痕。」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指了指自己脖子的位置。
卓夕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用手捂住脖子,慌慌张张地冲进了卫生间。
其实从她进门的那一刻,我就什么都知道了。
她身上那股浓烈的男士香水味,是周澜惯用的。
我甚至都不想戳穿她拙劣的谎言,七年感情,到头来却像个笑话。
我用力地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出租屋楼下,昏黄的路灯将我的影子拉得格外长。
我掏出手机,不出所料,周澜又给我发信息了。
几张图片赫然出现在我的眼前,
照片里卓夕和周澜在车里,衣衫不整,姿势亲昵。
「在她身上留点痕迹,你应该不会怪我吧。」
照片是半小时前发来的,也就是说,
就在她进门前,她还和周澜在一起。
卓夕的微信紧跟着发了过来,「你走去哪里?滚了就别回来了。」
冷笑一声,我将周澜发来的照片截图,发给了卓夕。
「死都不会回去的,我们彻底结束了。」
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
这半年来,自从卓夕火了,他们就恢复联系。
周澜加了我的微信,时不时地发一些他和卓夕的暧昧朋友圈。
一开始他还遮遮掩掩,现在肆无忌惮,甚至直接发信息给我看。
起初我还会愤怒,会质问卓夕,
可换来的永远都是她不耐烦的解释和敷衍。
「我们只是炒作,你别想太多。」
「你能不能懂事一点,我现在事业上升期,不能有任何负面新闻。」
后来,我渐渐麻木了,心也慢慢死了。
既然她选择了别人,那我成全她就是了。
我删除并拉黑了卓夕所有的联系方式,从今天起不想再为难自己。
2.
酒店柔软的床垫让我久违地睡了个好觉,
这几年来,我一直睡得不安稳。
总是在半夜惊醒,担心桌夕的胃病又犯了。
现在我不用半夜爬起来,更不用早起给她煮中药。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手机铃声响起。
是院长妈妈的微信语音电话,她慈祥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小易,你真的要回来帮妈妈管理孤儿院吗?」
「你那个明星女朋友同意了?」我连忙说:「真的,院长妈妈。」
「再等我一个月,我这边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回来就好,孤儿院永远是你的家,孩子们都很想你。」
我鼻子一酸,眼眶有些湿润。
这些年为了陪着卓夕,我几乎没回过孤儿院,我很愧疚。
将离职申请提交上去,老板试图挽留我,
毕竟我做了这么多年,对公司业务非常熟悉。
我笑了笑,拒绝了他的好意。
我租了一间小公寓,在一个很老旧的小区。
不过,这里胜在安静,房租也便宜,很适合现在的我。
搬家的那天,天空飘起了小雪,
路过公交车站的时候,巨大的广告牌上,
卓夕和周澜穿着情侣款的运动服,对着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去年北市的冬天格外冷,我用整整一个月的工资给卓夕买了这个牌子的羽绒服,
而我自己,冻得瑟瑟发抖。
当时卓夕依偎在我怀里,信誓旦旦地说:
「阿易,我以后一定要当上这个牌子的代言人,给你买五六件!」
后来,她如愿以偿地成了代言人。
签约条件里竟然只有一条,情侣款搭档只能是周澜。
我当时还天真地以为,她是为了帮当时无戏可拍的周澜一把。
3.
品牌方送了好几件羽绒服。
我还开玩笑说:「这回好了,冬天再也不用担心你冻着了。」
「嗯,下次我给你拿一件,我们一起穿。」
她当时是笑着说的,语气温柔,眼神真诚。
可是后来,我却在休息室的门外,
无意间听到了她和经纪人的对话。
「品牌方给的情侣款,男款你都给周澜了,郑易知道了怎么办?」
经纪人语气里带着一丝责备。
卓夕语气不屑:「他?他能怎么样?我还能怕了他不成?」
刘姐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她的额头:
「你这孩子,郑易对你怎么样,你心里没数吗?」
「要不是他,你能熬过那段最苦的日子?现在红了就翻脸不认人?」
卓夕不耐烦地打断她:「行了行了,别提他了,扫兴!」
「他就是个土包子,穿不惯这种好东西。」
「再说了,我不想和他穿情侣装,想想就恶心!」
我站在门外,浑身发冷。
我多想冲进去,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把我当什么?
可是,我不敢。
我害怕听到她直接亲口说出分手,害怕失去她。
我太爱她了,卑微到可以忍受她所有的谎言,只求她能留在我的身边。
4.
安顿好一切之后,我决定去超市买点东西,顺便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路过肉类区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对熟悉的身影。
周澜推着购物车,卓夕戴着口罩站在肉柜前,正仔细地挑选着牛肉。
「这块牛腩不错,肥瘦相间,煲汤最好了,」
「今天我生日,你特意给我煲牛腩汤啊?」周澜笑着问道。
「是啊,」卓夕温柔地笑了笑,「你不是说天冷了,想喝点热乎的汤吗?」
我看到这一幕,心里五味杂陈。
我认识卓夕七年,
和她一起逛过无数次超市,她每次都只是站在一旁玩手机,
说自己不会挑,让我看着买就行。
我从来不知道,
原来她也会挑肉,也知道哪块肉适合煲汤。
我收回视线,想要绕道离开。
「郑易?!」他惊讶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卓夕看到我后,脸色顿时变得有些不自然。
「好巧啊,你也来逛超市?」周澜笑着和我打招呼,
「今天我生日,卓夕特意下厨给我做了一桌子菜,」
「你也一起来吧,好久没见了,我们也好叙叙旧。」
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我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一样。
「不用了。」我冷冷地拒绝了周澜的邀请,
「我还有事,你们慢慢逛。」
她脸色恼怒,「不用叫他了,他这人挑剔得很,我做的菜他未必吃得惯。」
「是啊,」我语气里满是嘲讽,
「毕竟从来没吃过你亲手做的饭菜。」
卓夕脸色一变,怒气冲冲:
「郑易,你又在阴阳怪气什么?我做什么了,需要你来指桑骂槐?」
「我只是说实话而已,」
我不想再和她争辩,「不打扰你们了。」
我转身欲走,却被周澜一把拉住。
「郑易,是不是因为我和夕夕炒CP你生气了?」
「别和夕夕置气,我们只是为了工作而已。」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冷笑一声:
「我和她,已经分手了。你们想怎么炒作,都和我没关系。」
卓夕不耐烦地对着周澜说道:「你别理他,他心眼小得很。」
5.
我本想甩手走人,可偏偏这时候,几个女生尖叫着冲了过来。
「啊啊啊,你们是卓夕和周澜吗?天哪,你们真的在一起了啊!」
周澜温柔地揽着她,笑着对粉丝说:「嘘!要保密哦,不要说见到我们。」
那些女生激动得脸都红了,其中一个大胆地问道:
「卓夕,我听说你进演艺圈就是因为周澜,是真的吗?」
「是真的,」
卓夕毫不犹豫地说,「我只想站在他身边,配得上他。」
「这是我这么多年能坚持下来的理由。」
我听着这话,只觉得荒诞可笑。
这些年每当她坚持不下去,都是我鼓励她,安慰她,
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难熬的日子。
而周澜正当红,根本不怎么搭理她。
现在她却说,是周澜是她坚持下去的理由。
我本想转身离开,耳边却传来粉丝的追问:
「听说你去年的新歌主打歌《爱在灯火阑珊处》是写给周澜的?」
我心头猛地一震,这首歌......这首歌明明是写给我的!
那天深夜,卓夕疲惫的回家,
我给她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她一边吃一边跟我说:
「你知道吗,每次我无论多晚回家,」
「都能看到你为我留的一盏灯,这让我觉得很温暖,很安心。」
我当时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说:「傻瓜,这是我应该做的。」
后来,她就写了这首《爱在灯火阑珊处》,
歌词里写满了温暖和感动,她说这是写给我的歌,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此刻她却坚定地说:「对,从始至终他一直都是我的白月光。」
人群中,我的目光和她交汇,她眼中没有丝毫的愧疚和不安,
有的只是厌烦和躲闪,仿佛我才是,那个应该感到羞愧的人。
我冷漠地撇开目光,转身离去,没有再看她一眼。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