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小说姜笙郑如谦(已完结全集完整版大结局)姜笙郑如谦小说全文阅读笔趣阁

做生意,赚钱,是郑如谦给自己找的,不被兄弟们比下去的道路方恒叹息道,“人各有所长,我会功夫是因为从小就练,世家如此,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会,还怕你们嫌弃呢”许默也幽幽道,“我也只会读点圣贤书,毫无用处,有时候羡慕小四,能够治病救人,能够以此谋生”三人说完,姜笙惆怅了“我什么都没有,做生意还是二哥陪着,我也不会功夫,不会读书,不会医术”小姑娘仰头悲嚎,“原来最没用的竟是我自己”她说着,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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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

《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是作者大大“陌于之”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姜笙郑如谦。小说精彩内容概述:做生意,赚钱,是郑如谦给自己找的,不被兄弟们比下去的道路方恒叹息道,“人各有所长,我会功夫是因为从小就练,世家如此,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会,还怕你们嫌弃呢”许默也幽幽道,“我也只会读点圣贤书,毫无用处,有时候羡慕小四,能够治病救人,能够以此谋生”三人说完,姜笙惆怅了“我什么都没有,做生意还是二哥陪着,我也不会功夫,不会读书,不会医术”小姑娘仰头悲嚎,“原来最没用的竟是我自己”她说着,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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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笙说的没错,大家都没有爹娘,凭什么要别人供养,这里本就不该有吃白饭的。

深山冷幽,三个人就是比两个人要快,也才半下午,就捡满了两抱菌子。

郑如谦背着竹娄,方恒拎着包袱。

姜笙难得不需要负重,心底特别不得劲,想了想还是摘下十几个菌子,用衣服兜着,小心翼翼地跟在两个哥哥身后。

路上遇到相熟的村民,看见三个小孩瞪大了眼睛,“小姜笙,你前头两个是谁啊。”

“是我哥哥。”姜笙大声回答。

村民更疑惑了,这小姑娘在村里流浪了五六年,什么时候有哥哥了。

“真的是我哥哥,这是我二哥,这是我三哥。”姜笙炫耀似的介绍,“我还有一个大哥,不过他生病了。”

“哦哦哦,四个孩子啊。”村民叹了口气,“这样乖的孩子都舍得扔掉,真是造孽。”

不过叹气归叹气,大家都不富裕,也都养不起那多出来的一张嘴。

希望小姑娘的哥哥能对她好吧。

回到破庙,郑如谦忍不住嘀咕,“你什么时候给我们排序的?”

“当然是按照遇见你们的顺序了。”姜笙理直气壮,“叫名字多不好听,以后就叫大哥二哥三哥。”

“可是,你不是先遇见的我吗?”郑如谦急了,“我应该是大哥才对。”

姜笙没说话,瞟了一眼正在抄书的许默。

论起刚正不阿,儒雅温和的大哥气质,郑如谦被许默甩出八条街。

“你……”郑如谦刚开始还挺悲愤,想想许默说话做事的确更为优秀,只能强行自我安慰,“没关系,好歹不是老三。”

方恒,“……”

没有表情的脸出现细密裂纹。

这次晒菌子,姜笙本打算再晒三天,可许默的书只用两天就抄完了,需要去换新书。

没办法,姜笙只能把菌子装进竹娄里,去集市叫卖。

上次三天晒出了大半竹娄,这次差不多的量,竟然装了满满一竹娄。

姜笙若有所思。

等卖完菌子,查了查铜钱,发现竟有二十枚之多。

“比上次多卖了四文钱。”郑如谦惊呼,“就因为少晒一天?”

兄妹俩对视一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再把抄写的两本书兑了,今天的收入就是足足二十八文。

姜笙兴奋极了,她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分配。

“我们买点米面吧。”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果然米面要更便宜,姜笙兴奋地买了五斤米五斤面,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撮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回到破庙,许默还在熟睡。

姜笙冲过去,刚要给他拽一拽被褥,许默就猛地睁开眼。

当看见熟悉的三个小孩,他松了口气,放下戒备,“你们回来了。”

“嗯,买了猪骨头呢,今天吃骨汤面。”姜笙献宝,“大哥,你有口福了。”

不是许默哥哥,而是更为亲昵的大哥。

许默心头一跳,怔愣原地。

他是独子,一直很期待有弟弟或者妹妹,但母亲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

不曾想家中骤变以后,居然能够遇到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这种感觉……挺好的。

许默缓缓勾起嘴角,“我很期待。”

不过这种期待,在看到黏黏糊糊的一大碗之后,变成了惊愕。

“大哥,我不太会做面条。”姜笙搓着还带面块的手,羞赧道,“我只看见过张姑姑这样做。”

没成想自己一上手,面就不听使唤了。

不是水多,就是面多。

原本打算吃一顿的量,慢慢就增加到了三顿。

这也就罢了,面活地太软,切的时候不成个,也没撒面粉阻挡粘性,导致本来有韧性的细长面条,变成了黏软的面疙瘩。

骨汤也没熬浓白,更没有去腥,煮出来这一锅,味道可想而知。

但好歹,有盐了。

许默没有嫌弃,接过面碗,小口品尝着喝完。

吃过没加盐的菌子,吃过清水煮的烂菜叶,这在他眼中已是美味。

方恒跟郑如谦也没挑,老老实实吃完,收拾了碗筷。

姜笙从怀里掏出来二十枚铜板,和之前的铜板,以及两个金豆子一起藏在佛祖脚下。

算一算,距离从医馆回来已经十天,再过五天就是半个月,要给许默换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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