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叫做《爱已过期》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现代言情,作者“思思”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思思顾孟时,剧情主要讲述的是:顾孟时捡到濒死的我,收养我,我们一起长大。他对我的好穿过我的童年、少年、青春。幼时吃不饱,他总会把最大的番薯留给我。有人笑我是孤儿,他说,我是他的宝贝。婚礼那天,他忍着泪说,要爱我一生一世。但结婚四年,我亲眼看到他出轨了。......
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爱已过期》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思思”大大创作,思思顾孟时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耀自己的妈妈有多么厉害,多么温柔。」「其实这个孩子本来就是要去医院拿掉的,你来早了,既脏了自己的手,也污了我对你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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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环顾了一圈这个满是回忆的小院。
破败,萧索。
只有满地杂草散发着一丝生机。
我高中毕业后就和顾孟时搬离了这里,无人看顾。
我喜欢坐的秋千也被腐蚀,一碰就掉木屑,其他地方也是破砖断瓦,不复小时候的模样。
平复好情绪,开始打扫小院里的卫生。
我想未来那么多年我可能就要在这个小院里生活了。
我搬出屋里的小火炉,在上面烤了几块红薯。
烟雾缭绕间,我好像看到了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
林婉提着一个行李箱,眼睛有些红。
她与我从小认识,自然知道我和顾孟时的感情有多深厚,也知道我有多依赖他。
我和她隔空对视,我们太熟悉了,看到她时我控制不住地哭了出来。
她抱住我,语气是难有的温柔,「哭吧,我在。」
她的手一直紧紧地攥住我,给了我最安心的感觉,让我知道除了顾孟时之外,还有人会一直陪着我。
我强扯起笑,「怎么办啊?心像是空了一块,我好像还是很爱他。」
林婉叹息一声,「思思,他对于你来说更像是家人,舍不下很正常。不要自我怀疑,错的是顾孟时那对狗男女。」
「我会陪你慢慢忘记他,你不是想成为和温女士一样厉害的主持人?振作起来,说不定放弃感情的你,可以在事业上一帆风顺。」
「思思,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咱可以慢慢享受。」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我的前路好像也没有那么黯淡无光。
林婉一直陪着我,白天和我一起修缮房屋,晚上我们躺在躺椅上,望着天上的星星,听着她讲在国外发生的趣事。
有时说到伤心处,我们会抱在一起痛哭,随后又放肆大笑。
也不知到底在笑什么,可能第一次看对方摆着张死鱼脸,还哭的像个大傻子。
那天签完字后,我就拉黑了顾孟时所有的联系方式。
到了拿离婚证的日子,怕心中的爱意再萌芽,林婉便让我待在家里,哪都不许去。
大概一个小时过去了,大门被人敲响。
我正疑惑,林婉不应该回来这么早,犹豫要不要开门。
「思思,我是吴妈,我来看你了。」
吴妈是顾家的保姆,小时候是她照顾我和顾孟时,于我而言,她就是妈妈般的存在。
我欣喜打开门,吴妈的头发已经半花,脸上也添了许多皱纹。她看到我,眼睛有些红,大抵是心疼我吧。
我挽住她的胳膊,「吴妈……」
想念的话还没说,就被打断,「思思,是不是想喝银耳莲子羹了,我现在就去做。」
她推开我的胳膊,步履蹒跚的走进了厨房。
我告诉她自己已经不爱吃了,不必劳烦动手,可吴妈执意如此。或许老人都觉得,吃些好东西,天大的事都会过去。
银耳莲子羹甜到发腻,总要在口中多停留几秒才能咽下去。在吴妈期待的眼神里,我硬着头皮喝完了这碗汤。
吴妈把东西收走,眼里闪着泪光。
这天的记忆实在是很混乱。
约莫过了两个小时,小腹开始一阵一阵的抽疼,裤子上是粘稠的鲜血。
疼痛迅疾而猛烈,冷汗浸湿我的后背,额头上有大颗汗珠滚落,像是有块大石头,在拉着我向下坠去。
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我腹中翻来覆去地搅动,而我只能低声呼气才能缓解疼痛。
我捂着肚子,满心悲切,这可是宝宝的第一次胎动,怎么能在这种时刻呢?
吴妈跪在我身前,声泪俱下地哭诉,「思思,是我对不住你。」
「儿子要出国留学,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了,这才会鬼迷心窍,你要怨,就怨我吧。」
「孩子才三个月,流产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疼一会就过去了。」
「只要你不生气,吴妈下半辈子给你当牛做马也成。」
好悲哀啊,信任的人一个个都背叛了我,如锥心刺骨般难以忘怀。
我气若游丝道,「吴妈,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我都把你当做亲妈,每次你来开家长会,我都会和他们炫耀自己的妈妈有多么厉害,多么温柔。」
「其实这个孩子本来就是要去医院拿掉的,你来早了,既脏了自己的手,也污了我对你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