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连载中的武侠修真《毒手圣医》,热血十足!主人公分别是维尼熊张素颜,由大神作者“破马张飞”精心所写,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大学生姜半夏偶然获得了修真界毒手药王的传承,开始了波澜壮阔的修真人生。脑回路清奇的翘家女孩;楚楚可怜的富家小寡妇;清秀可爱的武林小迷妹;才华横溢的民谣女歌手;娇艳如花的网球女明星;风靡世界的超级维密女;妩媚动人的高智商女博;端庄典雅的异国检察官;一个个女人闯进姜半夏的生活,点缀着他的修炼之路。姜半夏的格言是: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颗丹药解决不了的。如果有的话,那就两颗丹药!...
热门小说《毒手圣医》是作者“破马张飞”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维尼熊张素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好痒啊,好痒啊,怎么会这么痒?”齐智脱的精光,只留一条平角裤在身上。他已经洗了三遍澡,吃了好几种抗过敏药,涂抹了七八种药膏,却还是痒。这种痒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令人恨不得用刀子割开皮肉,去挠骨头缝的深处,看看那里是不是有很多蚂蚁在爬。齐智如此,金缙云也好不到哪儿去,她同样脱的精光,披头散发,白皙...
毒手圣医 阅读最新章节
姜半夏觉得刘涛说的太夸张了。沈荔不就是脸蛋比金缙云好看一些,身材比金缙云火辣一些,气质比金缙云高雅一些吗,那也不能说金缙云跟沈荔比起来屁都不算啊?
拿着CD回到家,丁韵还在沉睡。
姜半夏把CD塞进电脑光驱里,戴上耳机开始听歌。
五分钟之后,姜半夏觉得刘涛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十分钟之后,姜半夏发现刘涛的品味还真不错。
十五分钟之后,金缙云是谁?
耳机里一遍遍传来沈荔那略带慵懒,却坚定而一往无前的声音。
“我知道美丽一天天的老去,
我知道生命之外还有生命,
我知道风里飘荡着诗句,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
有那么一瞬间,姜半夏希望自己是沈荔歌曲中的男主角。
他又拿起那张门票,认认真真的将演出时间和地点记在心里。
到时候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他也要去看沈荔的现场表演。
……
就在姜半夏听歌听得入迷的同时,丹江郊区一间别墅里,一对狗男女正跳着脚乱叫。
“好痒啊,好痒啊,怎么会这么痒?”齐智脱的精光,只留一条平角裤在身上。
他已经洗了三遍澡,吃了好几种抗过敏药,涂抹了七八种药膏,却还是痒。
这种痒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令人恨不得用刀子割开皮肉,去挠骨头缝的深处,看看那里是不是有很多蚂蚁在爬。
齐智如此,金缙云也好不到哪儿去,她同样脱的精光,披头散发,白皙的皮肤上是一道道清晰的挠痕。
“齐智,我们去医院吧。”金缙云哭道:“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已经找医生了,他马上就过来。”齐智颤声道:“你快把衣服穿上。”
金缙云哭丧着脸刚穿上衣服,医生就来了。
一看两人如坐针毡的样子,医生就皱起眉头。
“朱医生,我们这到底是什么病啊?”齐智一边挠一边问。
朱医生:“不是过敏,也不是疾病,应该是中毒了。”
“中毒?”齐智和金缙云都是一惊。
朱医生:“是非常罕见的药物中毒,症状就是浑身奇痒。”
“有没有生命危险,怎么治啊?”齐智吓的浑身冒冷汗。
朱医生:“倒是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治法,只能等待毒素被身体自然分解,过程大概是三到七天吧。”
“什么?”一听说这种浑身发痒的症状要持续三到七天,齐智和金缙云都快疯了。
等朱医生走了,齐智恼火万分的道:“我们怎么会中毒?”
金缙云忽道:“你还记得吗,之前我们碰到姜半夏的时候,他说你小心不要洗澡洗秃噜皮……”
“是他!”齐智露出狰狞的凶相:“敢耍我,我一定要弄死他!”
……
一夜好梦,姜半夏是被一阵焦糊的味道惊醒的。
他跳起来冲进厨房,就见黑烟滚滚,糊味扑鼻,赶紧打开抽油烟机又推开窗户。
等烟散尽,姜半夏才无语的看着一脸无辜的丁韵问:“你要放火?”
丁韵有点委屈的道:“我好心好意给你做早饭,你这是什么态度?”
姜半夏看了看糊底的平底锅上两团碳一般乌漆嘛黑的东西,分辨了半天才确定它们曾经是两颗鸡蛋,不禁哭笑不得。
“行了,还是我来做早餐吧。”姜半夏把丁韵推出厨房,打定主意回头就把厨房锁上,免得下次丁韵直接把整个房子给炸掉!
姜半夏十几岁就独自生活,做饭的手艺相当不错,很快就弄了一锅粥几样小菜。
丁韵大概是饿了,狼吞虎咽的喝了三碗粥才停下。
姜半夏大吃一惊:“喂,你怎么吃这么多,我很穷的,没那么多钱养你啊!”
“你这个人太过分了吧!不但打我,还嫌我吃的多,大不了我交餐费!”丁韵大怒。
也不知道是不是想报复姜半夏,吃完饭丁韵刷碗的时候,“一不小心”摔碎了一个碗和一个碟子。
等她收拾完碗碟的残骸,姜半夏一边剔牙一边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不就吃你点东西吗,真要赶我走啊?”丁韵立刻摆出一副眼泪汪汪的样子道。
姜半夏性格有点操蛋,却最看不得女孩哭,赶紧道:“算了算了,当我没说。不过你要是住下来,家里总得添置些女人用的东西吧?”
“我也觉得缺很多东西,干脆我们去逛超市吧!”丁韵的脑回路肯定跟普通人不一样,前一秒还担惊受怕,后一秒就欢天喜地了。
丁韵的衣服已经干了,等她换好衣服之后,姜半夏看的痴了。
简简单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却好像被施了某种魔法一样,穿在她身上特别的好看。
静若处子,淡若莲花,清净幽雅,素白脱尘,当然前提是不要开口说话。
只要一开口,丁韵就暴露出跟外表毫不相称的逗比属性。
“我们去哪个超市啊,山姆会员店好不好?什么你连山姆会员店的会员都没有?那就去左展商场吧,你嫌贵?根本不贵好不好……别不带我去啊,好吧好吧,就去万家福……”
伴随着丁韵一路上的絮絮叨叨,他们来到丹江医学院里面的万家福超市。
丁韵一进去就开始狂买,而且基本都是女生用品,看的姜半夏眼皮狂跳,赶紧翻了翻钱包,确定带的现金还算充裕,才偷偷松了一口气。
结完账,姜半夏和丁韵走出超市,两个又高又壮的青年忽然从路边蹿出来,挡住去路。
“你就是姜半夏是吧?”为首一个肌肉鼓鼓,肤色黝黑的青年冷冷道。
“你们要干嘛?”丁韵奇怪的问。
“哎呦,小妹妹长的不错啊。别急,等哥哥收拾完这小子,慢慢疼爱你。”黝黑青年看到丁韵,眼睛不由得一亮。
说完黝黑青年又转向姜半夏骂道:“你知道老子是谁吗?”
他声音很大,吸引来许多吃瓜群众围观。
有知道的人低声议论着。
“这不是胡军吗,他怎么找上姜半夏了?”
“他就是胡军啊,看起来好威猛!”
“姜半夏惹上他,要倒霉了。”
姜半夏认得这人名叫胡军,整天狗一样跟在齐智身后,是齐智最得力的打手,撇撇嘴道:“你不是齐智的狗吗,找我干嘛?”
这话一出,四周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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