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耀小耀是其他小说《偏我来时不逢春》中的主要人物,梗概:五年前我带弟弟出门玩,遇到了持刀歹徒,九死一生好不容易逃出来时,母亲却哭着扑上来把我扇倒在地。“要是你弟弟有个三长两短,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从那以后,弟弟身上不论发生什么他们都认定是那次意外造成的后遗症,季节性感冒是我害的,挑食是我害的,成绩不好也是我害的,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灾星。所有人都巴不得我去死。可当我死时,全世界都开始爱我。......
以其他小说为叙事背景的小说《偏我来时不逢春》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六出吗喽”大大创作,沈耀小耀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最后,是预约的儿童电影马上就要开场了,这才匆匆离开。临走前,弟弟将那件衣服丢到我身上。“小偷穿过的衣服,我才不要呢。”小时候,父母忙碌、长姐外出打工,弟弟几乎是由我亲手带大。那个以往会跟在身后喊着姐姐等等我的孩子,如今也开始嫌弃我。大概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挨了那一顿揍之后,我出现了吐血的症状。我就快要死了。没有一个人发现。手机电话恰巧在......
免费试读
一
我又吐血了。
连手也挡不住,从指缝间不断涌出来,伴随着胃部的抽痛,一度让我迈不开步子,蹲在墙角缓了很久。
从半年前开始我的身体就一直不舒服,但是即便告诉家人,他们也只会以为我在装病,终于到了半年前,我开始呕血,身体每况日下。
终于在一个天气很好的清晨,我从家里逃了出来。
我终于缓过来的那一刻,第一反应是,弄脏了衣服,肯定又要挨骂了。
攥着被血染红的T恤衣角,我脑子里不由自主便浮现出过去,我趁着全家们出门时,偷偷脱掉缝满布丁的脏衣服,试了试弟弟的新T恤,却被回来拿钥匙的家人发现,迎来一顿毒打。
爸爸一脚把我踹到墙角,妈妈的尖叫几乎撕破耳膜。
她说:“谁允许你穿弟弟的衣服的?你就是不要脸的小偷,我真后悔生你!”
我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胸腔的骨头像是断了一样剧烈的疼着,痛得我意识模糊,只能将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四周。
我的视线扫过面无表情牵着弟弟的长姐,大敞着的门扉,老旧房子明明没有隔音,却无人出来看一眼。
他们打到最后,是预约的儿童电影马上就要开场了,这才匆匆离开。
临走前,弟弟将那件衣服丢到我身上。
“小偷穿过的衣服,我才不要呢。”
小时候,父母忙碌、长姐外出打工,弟弟几乎是由我亲手带大。
那个以往会跟在身后喊着姐姐等等我的孩子,如今也开始嫌弃我。
大概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挨了那一顿揍之后,我出现了吐血的症状。
我就快要死了。
没有一个人发现。
手机电话恰巧在此刻响起。
我点了接通,那边传来长姐的声音:“沈宁,你跑哪里去了?弟弟今天高考出分,家里正准备庆功宴呢,你快点回来帮忙。”
我攥着手机,低声道:“......我也是今天出分。”
沈耀比我小两岁,但家里人为了让我能在学校里照料他,特地拖了两年才让我上学。
他们原本甚至不想让我读书的,姐姐常跟我说,我是沾了弟弟的光。
“你这死丫头能考出什么名堂?”
电话那头传来母亲刻薄的声音:“别想着躲懒,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不回来帮忙,就再也别回来了!”
“......”我沉默片刻,开口道:“我才十七岁,不回家,你要我去哪里?”
“谁管你?”
母亲骂道:“你干脆死在外面吧!”
说完这句,她便挂断了电话。
我喉咙间血的腥甜越发浓重。
妈妈,恭喜你得偿所愿。
我的身体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差,妈妈也不是一开始就恨我的。
五年前,我带着沈耀去公园里玩,遇到一个在路边睡觉的流浪汉,他面色不善,我下意识叫弟弟快走,他不听,冲上去朝流浪汉吐口水。
流浪汉被激怒,从怀里掏出一把刀。
我不顾一切的挡在弟弟面前,硬生生扛了十二刀。
十二刀,其中一刀郑重心脏,给我留下了不可逆转的后遗症。
身上的衣服被血濡湿,脸色白得像纸,只剩下出的气,没有进的气。
耳畔是沈耀尖锐的哭声,他太小太害怕了,连报警和叫人都做不到。
我躺在地上,甚至能够感受到生命一点一滴流逝的痛苦。
但是奇迹的是,那一刻我并没有感到畏惧,而是回忆起父母说:“沈耀是我们沈家唯一的男子汉,是我们的根。”那自豪执着的脸。
我想......
这次我从坏人的手里保护了弟弟,爸爸妈妈从此会不会开始珍惜我?
哪怕只有有一点点,他们会不会,肯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