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精选章节阅读-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

半个时辰后,前方一骑狂奔而来,来到近前也不下马,直接拱手禀报:“禀报军侯,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对方是往南去了,而且积雪散乱,还没有凝结的迹象,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高顺点点头:“好,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前方带路,传令,全队全速前进!”大家都是骑马,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高顺都不用细看,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一路向南而去若是其他季节,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

点击阅读全文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

书名叫做《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的小说,是作者“努力的菜鸟”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军事历史,主人公胡从高顺,内容详情为:半个时辰后,前方一骑狂奔而来,来到近前也不下马,直接拱手禀报:“禀报军侯,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对方是往南去了,而且积雪散乱,还没有凝结的迹象,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高顺点点头:“好,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前方带路,传令,全队全速前进!”大家都是骑马,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高顺都不用细看,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一路向南而去若是其他季节,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

作品试读


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

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这杆长矛了,很不错。

“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

看过了矛,再看那把刀。

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

高顺细看半天,他敢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

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是增添了刀身的强度;刀锋明亮,如同一条银线镶嵌,像是雷雨中的黑云被闪电照亮,绝对是好东西。

“从今天起,这矛就取名冷月,这刀就取名墨云,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吧!”高顺微微一笑,吕布难得大方一回。

他也没想到这个魏兴,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好东西,只是不知道刚才跟他拼斗的时候为什么没用这些武器。

不过他的疑惑很快就解开了,那一杆魏兴的长枪已经成了他的战利品,被木黎收了起来,他要过来对比,结果一入手就立刻明白了。

魏兴的那杆枪足足有40斤,而吕布给他的只有20斤左右,重量差了一倍,而魏兴明显臂力很强,自然不会用太轻的兵器,然只能让折杆寒铁长矛放在仓库吃灰了,倒是便宜了他。

“木黎,那杆长枪对我来说太重,你要是适合就拿着用吧!”高顺很爽快的将那杆枪给了木黎,自己以后就用这杆矛。

又让收下的人都各自去选了一件趁手兵器,高顺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粮草、宝物,总共用了三十辆车拉走,反正这里还有牛车和上百头的牛,倒是不存在问题,带上一千多名战俘和几十名伤员,烧毁了房屋帐篷,赶上牛羊群开始浩浩荡荡回城,可谓是大获全胜,吕布嘴都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原本这里人数不少,之前高顺跟魏兴大战的时候跑掉了不少,最后剩下的也仅仅一千多人了。

但吕布很满意,毕竟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杀人,那些人虽然跑了,但如今缺衣少食的,能否撑过这个冬天都不好说。

两个时辰后,众人回到九原城,吕布向全城宣告自己凯旋的消息,让全城百姓官兵为之沸腾。

同时,高顺出名了,成为了九原城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

“屯将高顺,居功至伟,先擢升为军侯!”

庆功宴上,吕布大手一挥,高顺直接升官,从屯将直接高升一级,成为军侯,也就是说,他如今手下可下辖五个屯500人马。

当然,兵是没有的,想要,自己招去!

至于剩下的俘虏,吕布还要审讯,然后再做处理,估计也没他高顺什么事。

好在吕布这次知道他召集了一批人,直接给他划定了一片地方,让他驻军,算是解决了他是大问题。

庆功酒宴之后,曹性却是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找到了吕布。
"

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