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末去当兵》是作者 “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倾心著作,林毅张华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没有任何外挂,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时值朝廷腐败,内忧外患,天灾人祸,千疮百孔,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管他呢,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看我凭一双铁拳,内惩国贼,外驱鞑虏。...
热门小说《回到明末去当兵》近期在网络上掀起一阵追捧热潮,很多网友沉浸在主人公林毅张华演绎的精彩剧情中,作者是享誉全网的大神“不到黄河不死心”,喜欢军事历史文的网友闭眼入:各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现在是公元1636年,也就是说再过八年,崇祯帝就要到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上吊了,大明朝也就该改朝换代了。叱诧风云的李自成,与之齐名的张献忠,都算不上英雄,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要来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了,这简直是汉人的耻辱!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之后,他一点也没有气馁,更没有...
精彩章节试读
两个躯体经过融合之后,林毅的伤势恢复得很快,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往往都凸现出勃勃的生机。
林毅身上有伤,需要大量的营养。尽管这些边兵伙食质量不高,都是一些粗茶淡饭,仅仅能够糊口而已,但是对于生存适应能力很强的林毅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加上这几天,他躺在床上,脑子可没闲着,思考了不少问题,这也都需要能量。
他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明末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崇祯是个什么样的皇帝,面临的是怎样一个烂摊子,最后结局如何,这些生前在学校,后来通过影视小说他有清楚的了解。
他知道皇太极野心勃勃,还有那个传奇人物多尔衮,都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啦。鞑子们已经开始入关肆虐中原了,而大明内部如一盘散沙,到处上演着各种形式的官场斗。各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现在是公元1636年,也就是说再过八年,崇祯帝就要到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上吊了,大明朝也就该改朝换代了。
叱诧风云的李自成,与之齐名的张献忠,都算不上英雄,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要来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了,这简直是汉人的耻辱!
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之后,他一点也没有气馁,更没有骂娘,怨天尤人有什么用?既来之,则安之。
自己前世是特种兵,已经为国捐躯。现在重生了一回,成为明末的边兵,既然还是兵,就还得进兵职,保家卫国。
其他的他管不了,也没能力去管,为国为民,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时代在变迁,不变的是兵心,这才无愧于军人的称号。
只是自己这副躯体太羸弱了,年纪倒是不大,也是20多岁,想有一番作为,只身体方面要走的路就很长。
想尽快恢复伤势,让自己变得强大,当然得需要能量。
这不,晚饭吃了个精光,刚到三更天,又把他饿醒了。
刚想叫这两个伺候他的边兵兄弟想办法为他弄点吃的,一点寒光闪进了他的双眸之中。
“有刺客?”职业的惯性令他他一下子就警觉起来,但是他躺在那里仍然纹丝未动,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向他逼近的危险。
他的视力太好了,进他这个部队,视力不能低于1.5。因此,尽管是晚上,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微弱的月光,他看得清清楚楚,两个目标:
一个执刀守门,正是高勇。另一个已经蹑手蹑脚的拿着钢刀向他来了,却是张华。月光下,张华的钢刀闪着清辉的光芒。正是这点央射的清辉,才引起了他刚睁开眼的警觉。
“妈的这俩家伙竟然要杀老子?”林逸的脑子瞬间闪过这样的念头,他极力搜索这幅躯体的记忆,老子没得罪他们呀。
我们是战友,战友不应该是最亲密的人吗?并肩作战,共同对敌,出生入死,荣辱与共。可是他们俩怎么把刀相向,有何动机?
林毅的三观差点被颠覆,但是残酷的现实容不得他多想。张华的钢刀对着他的脑袋已经剁下来了,刀带风声。
出于自卫的本能,特种兵的身手就展现出来了,林毅出手如电。钢刀还没剁下来之前,林毅的手就抓住了张华拿刀的手腕,用力一带。
张华也是没防备大惊时,身不由己,身子就跟着过去,倒在床上。林毅的另一只手早已卡住了他的脖子。
“因何要加害于我?”
竞命锁喉指下,张华哪说得出话来?两只眼睛直往上翻,手中刀早掉床上了。
门口的高勇一看,愕然,暗骂张华饭桶,怎么失手了,还竟然被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制造住了。
可是这个林毅这小子病成这样,还如此警觉?怎么有如此身手?别说重伤在身,就是他受伤之前,论单挑他也不是张华的对手。可是……
来不及多想的高勇,此时只有杀人灭口了。并不多说的他像饿狼一般,蹿过来抡刀就劈。
跟鞑子混战能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他们十八个,个个手底下都有两下子。
林毅现在身子不能动,但是两只手好使唤,可惜的是,他身上现在没有任何外挂。后世的那些特种兵的高精尖装备一概都是奢望,甚至连一把锋利的军刺都没有。
情急之下,他抓住床上的刀就掷出去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古装武器,用大刀做武器,他只有在影视镜头上看过,今天派上用场了,完全是饥不择食的那种,而且还是飞刀,不是暗器,胜似暗器,飞大刀!
这一下也挺准。也是黑天,光线不好高勇来不及防备,正中面部。
林毅有伤在身,身子骨羸弱,这一刀掷的力度不大,但足以让高勇的面部破相。
“啊!”高勇惨叫一声,满脸都是温热的液体淌下。
顾不得许多的他,抹头就跑,然后破窗而出,再然后逃之夭夭。
有伤在身,身不离床,便能对付两个精壮边兵,按说这身手也算可以了。
然而,林毅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本来也累得大口喘气,暗骂自己无用,这副小身板,体格太弱了,真是有愧于自己特种兵的称号。
这才想起手里还掐着人家的脖子呢。此时的张华身子几乎已经软了。
林毅赶紧松手,让他喘得上气,好半天,张华魂魄入窍,气血流通才又睁开了眼睛。
林毅只是象征性的插着他的脖子逼供。
张华昏昏悠悠,忽忽摇摇,觉得自己像做大梦一般到阎王爷那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此时的他想不明白,怎么会被林毅给制住?林毅那两下子在他心里装着呢,比他小两岁,今年才20刚出头,两年前是被抓丁拉夫硬抓到战场上来的,个头没他高,力量也没他大,拉弓射箭,骑马拼刀,都不如自己。何况他有那么重的伤?可是怎么就被这么个起死回生的病秧子发现后制住了?
张华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但此时他哪还有心想这些问题,保命要紧。
因此林毅问什么,他说什么,不敢有丝毫的隐瞒,最后一副装孙子的模样,哀求道:“兄弟,都是我一时糊涂,听了高勇那小子的鬼话,鬼迷心窍才做出如此不义之事,我不是人,我该死,求兄弟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高抬贵手,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说着啪啪的,还扯了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
“狗东西真是该死!”
林毅听完之后,竟然是这么个荒唐的理由,明末军中杀良冒功之事穿越之前,他在影视小说里听说过,那都是一些兵匪杀一些手无缚鸡的老百姓,提着他们的脑袋去冒领军功,换钱粮,换进阶,不想今天轮到他的头上了,这两个狗东西竟然要杀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把自己的脑袋弄成鞑子的脑袋冒领军功?
乱,太乱了。
这是怎样的一个恐怖世界啊,说老百姓易子而食,以前他认为那只不过是个故事传说,根本不信,现在他信了。连亲如兄弟的战友都这样,这真是个吃人的世界。
瞬间他似乎明白了,大明的军队为什么干不过鞑子,不只是战斗力的问题。难怪崇祯皇帝会被迫上吊,难怪延续了近三百年大明国祚在短短的几年,十几年之内会土崩瓦解。
“可恶!”
他刚想用力把这个狗东西的脖子拧断,但是有理智战胜了冲动,这不是个案,杀他一个出出气也没多大作用。
而且剩下来的事还会很麻烦,初来乍到这个乱世,举目无亲,低头无故,高勇那狗娘养的已经跑了,身边就剩下这个熟悉的人了,既然他已经认怂了,暂且饶他一条狗命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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