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心卫红是《穿书:身娇体软,还能当团宠小神医》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萤火火”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她本是古武世家医药大佬,一朝穿书,成了身娇体弱小乖乖。原本是孤儿的她感受到了全家的偏爱,于是她决定报答全家。脚踢极品亲戚,利用自己超高的艺术广交人脉,给父母建工厂。最终靠自己成为了富家女。他本是军营中的高岭之花,无心男女之情。父亲告诉他,他曾有一个身娇体弱的未婚妻。他不屑一顾,转身一看,你确定这是身娇体弱? 我看她拳打恶霸呀!...
小说《穿书:身娇体软,还能当团宠小神医》,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主角是隋心卫红,是著名作者“萤火火”打造的,故事梗概:“我开什么玩笑?婚姻大事是能开玩笑的吗?我和你隋叔那是一个战壕里爬出来的好兄弟,你隋叔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和他小女儿的婚事也是我们两个人商定好的娃娃亲,你现在正好调动工作到宁省的辽城。人家女儿今年刚过十八岁,年纪正好。你比人家可大了七岁,以后要处处让着人家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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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在开玩笑吧?”余笙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父亲,惊愕的问道。
余友良牛眼珠子一瞪,将旁边的桌几拍的啪啪作响。
“我开什么玩笑?婚姻大事是能开玩笑的吗?我和你隋叔那是一个战壕里爬出来的好兄弟,你隋叔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你和他小女儿的婚事也是我们两个人商定好的娃娃亲,你现在正好调动工作到宁省的辽城。
人家女儿今年刚过十八岁,年纪正好。你比人家可大了七岁,以后要处处让着人家女娃。这次先把婚事定下来,我听说隋老弟的小闺女今年可是考上了辽城医药中专。
长的还漂亮,学习还好。唉!就是身子骨不太好,身娇体弱。”
身子骨不太好?
还身娇体弱?
这样的小姑娘对余笙来说就是累赘,他向来对这种娇滴滴的女孩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余笙紧蹙着眉头,捏紧拳头不耐烦的回道。
“爸!我现在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祖国需要我,我还要时不时的出一些秘密任务。
我自己都不知道每次能不能活着回来,怎么给人家小姑娘承诺?
况且,你说她还是身娇体弱,娇滴滴的小姑娘,我天天在部队训练,哪有时间哄小孩?”
余友良用鼻孔哼了一声,手指点着余笙一脸的鄙夷。
“你看看你自己,除了这一身长得还算周正的皮囊还能拿得出手,你还有什么优点让别人看得上?
平日里就爱板着个脸,性格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你还嫌弃人家,我都怀疑人家小姑娘能不能看上你。
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半个月后跟我去隋老弟家提亲。我得去给隋老弟提前打个电话告诉他一下,哎呀,转眼又十多年不见,真是想念啊...”
余友良边说边顺着楼梯向二楼自己的书房走去。
余笙无可奈何,转头看向沙发上坐着的母亲于爱华。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国家都改革开放了,爸还给我定个什么娃娃亲。这不是搞过去封建家长包办婚姻那一套吗?你帮我劝劝他吧。”
于爱华也叹了一口气,她自己就是城市里的姑娘,家里条件好,是在老余当上营长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
两人结婚到现在,她从来没吃过什么苦,眼光就有些高。
本来她就觉得自己儿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团长级别,比他爸年轻时候还有出息。
心里想着给自己儿子找个贤内助,能在家里一心一意伺候丈夫的妻子。
可那个丈夫口中的隋家小闺女隋心明显不是这种人。
身体不好,能生出孩子吗?
还要出去读书,什么时候能安分守己在家里相夫教子?
她冲着儿子招招手,等到人坐在她身边,她才悄声说道。
“你就表面上假装跟你父亲去一趟,然后背地里找那个姑娘说明一下你的情况,说你工作的危险性可能还会波及到家人。
我估计农村小姑娘没见过什么世面,两三句话就能被你吓哭。只要她害怕自己跟家里人说不嫁,这个娃娃亲的事自然就黄了。”
余笙眉心紧锁,略微沉思一下。
不错,这是个好主意,他也不算说谎吓唬人家,他自己的工作性质本来就是很危险。
小姑娘听了害怕才是正常,她自己临阵退缩可就不关他什么事了。
“行,就这么办。”
隋家。
隋心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觉得自己浑身黏腻,手脚无力,额头还隐隐作痛。
想想昨天晚上的经历,好像她发烧了,烧了一夜,感觉有一双温暖的小手一直不停的给她拿着温毛巾擦拭降温。
中间还夹杂着爸妈关心的声音,和奶奶小声的询问。
转头看向身边,隋晴右手拿着毛巾,左手拄着脸颊,拄在膝盖上闭眼小憩。
她怔怔的看着这个脸庞出神,突然喉咙一阵刺痒。
“咳...咳...”
她开始不停的咳嗽,隋晴一下子就惊醒了,将手里的毛巾扔下,转身从柜子上拿着暖壶倒了一杯温水。
扶起隋心小心的喂她喝了几口水,放下杯子又摸了摸隋心的额头。
面露笑意的说道,“终于退烧了,你这次可真够凶险。昨晚上给你吃了两遍扑热息痛片,还一直高烧不退,可把我们吓坏了。”
隋心转头看了看屋里,“爸妈和奶呢?”
隋晴利索的将手里的毛巾又拿温水投了一遍,给隋心擦了一遍身上。
不厌其烦的拿干毛巾又擦了一遍,才给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贴身衣裤。
将被子盖好才笑意盈盈的回道。
“昨天晚上,咱奶特意把她新做的棉花被拿来给你盖上,说是要捂出一身汗就好了。她年纪大了,在咱俩屋里坐到半夜就被我劝回去睡觉了。
爸妈也是守着你到后半夜,被我劝回去了,不过两人不放心,轮换着又来看了你好几次。最后看你体温渐渐下去,才回去睡了。”
隋心眼眸中水光闪动,“你呢?就这么傻傻的照顾我一夜没睡觉?”
隋晴摸了摸隋心的小脸蛋,温柔的笑道。
“我是姐姐,照顾你不是应该的嘛!怎么样?饿不饿?我给你做点白粥喝吧?”
隋心伸出手拉下隋晴的手在掌中翻看,相比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隋晴的手才真正是农村姑娘的手吧!
尽管指甲收拾的干干净净,但手背皮肤粗糙,干裂,还带着一些黝黑。
手心漫布着一些细细密密的小口子,看的隋心胸口有些闷闷。
前世那个白白净净,最怕痛的姐姐应该不会喜欢自己的双手变成这个样子吧?
“姐,你以后别去干那些农活了,继续读书吧!”
隋晴闻言身子一僵,随即就扯开嘴角笑着说道。
“别胡说,姐姐都已经辍学三年了,哪还能再回去读书?再说我可讨厌念书,一看书就头晕。”
隋心撇了一下嘴角,“姐姐才是胡说,你念书的时候明明一直都是年级第一。还不是被我拖累,才决定辍学供我读书。”
隋晴眼睛一瞪,食指轻轻怼到隋心的额头。
“小小人,心思别那么复杂,看你操的那么多心,好好读你的书吧。
姐去给你做白粥,还是拌点白糖是吧?”
“嗯!”
隋心轻轻点头,没想到这个原主跟她一样有着嗜甜的习惯。
她垂下眼睑,等到隋晴下地出门,她才抬头眯着眼睛看着门口沉思。
想着昨天上午拿到的一笔巨款,她一定会说服姐姐重新去上学。
只有到大城市里读书,出去见过世面,才不会遇事就钻牛角尖,才会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也许姐姐的命运就不会那么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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