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叶璇秦郅诚的古代言情小说《舍友抢我男友,还让我当伴娘》,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金喜娘”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她跟男友八年长跑,两人都以工作为主,甚至在职的两家公司都是合作的状态,生活和事业都紧密联系着,谁也割舍不断。他忙,我也理解,并不纠缠,可这次我连手术都做了,对方却还是断联的状态,真有点过分。后来我才知道,他已经背叛了我。那个人是我舍友就算了,居然还要让我当伴娘?两人一人......
看过很多古代言情小说,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舍友抢我男友,还让我当伴娘》,这是“金喜娘”写的,人物叶璇秦郅诚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死谏言,“让叶经理配一件,肉都疼死了。”秦郅诚却没什么表情。“她有这个钱。”向晨没理解。叶璇的确有这个钱。把沈培延送的包卖了之后,花了点,买了点基金,又存了一部分,正好还有三万多没花,能给秦郅诚买一件款式差不多的西装。至于尺寸,从前陪他出去出差的时候,叶璇不知替他买过多少次,自然摸得门清。......
舍友抢我男友,还让我当伴娘 热门章节免费阅读
像秦郅诚这种人,走到如今的地位,身后大抵藏了不少秘密。
说者无心,听者有心。
沈培延眼皮塌着,碰了碰耳朵,不知怎的,耳朵里突然再次落了那句——平步青云。
叶璇,平步青云。
一路走来,和他用了同样的年份工作,却直升经理。
他声音很淡,“小陈,你先回去,我有点事,去找一趟叶璇。”
沈培延回去找叶璇的时候,她恰巧将做好的报表去送给秦郅诚。
秦郅诚外套脱下,要去挂,被叶璇顺手接过。
结果,说着说着,叶璇也就忘了手上抱着他西装这件事,一直抱了好几分钟。
直到报表看完,确认无误,秦郅诚签字。
将文件重新递还给她的时候,秦郅诚抬眸,“抱着不累?”
叶璇一愣,这才反应过来。
而且这件西装外套,恰好就是昨天她往上流口水的那件,她思索着主动认罪开口:“秦总,这件衣服——”
“不是昨天那件。”
对方已经率先打断了她。
叶璇:“那昨天那件可以给我,我去洗干净——”
秦郅诚再次淡声打断:“已经扔了。”
扔了啊。
叶璇想来也是,他如此洁癖的人,既然是会扔了的。
“我会给您赔偿一件新的。”
秦郅诚没有回答,算是默认接受了。
等叶璇出去,向晨还纳闷,这衣服怎么不是昨天那件了?就是啊。
他今早接过的时候,还看到口袋里有昨天那位园区经理的名片。
秦总也太不地道了。
就这么讹了叶经理一件衣服。
他们打工人赚钱容易吗?
秦总一件定制西装,打工人半年白干。
兴许是向晨的眼神里带着太过浓重的幽怨,秦郅诚察觉到:“有意见?”
“……您的衣服价格于叶经理而言,是不是有点太贵了。”向晨冒死谏言,“让叶经理配一件,肉都疼死了。”
秦郅诚却没什么表情。
“她有这个钱。”
向晨没理解。
叶璇的确有这个钱。
把沈培延送的包卖了之后,花了点,买了点基金,又存了一部分,正好还有三万多没花,能给秦郅诚买一件款式差不多的西装。
至于尺寸,从前陪他出去出差的时候,叶璇不知替他买过多少次,自然摸得门清。
叶璇一边去微信列表找那个定制手工西装的微信,一个抬头,就撞到了在门外的沈培延。
“是不是把我忘了?”他倚在墙上,双手环臂,颇无奈的轻声,眉梢跟着扬了扬。
“没。”叶璇将手机收起来,“本来这就打算过去找你。”
沈培延往那边的方向瞟了眼,“你一个经理,还要替老板拿衣服?”
“经理不也是打工人吗?”叶璇声音平淡,“是打工人,就要有眼色。”
她看着他如此大喇喇的在公司内视线环扫,“项目既然结束了,以后就不要在公司见面。”
沈培延之所以能这么明目张胆的进入致和,一是因为在项目期间有通行证,二则因为他是叶璇的男朋友,这些年和前台还有各部门都混得很熟,谁都值他个人情,就算有时候忘了带通行证,也会将他放进来。
沈培延来致和,悠闲得就像是回自己家一样。
安静几秒,沈培延点头,“好,你是不是有点感冒?”
“已经快好了。”
两人边说,边走进休息室。
“再忙也要注意劳逸结合,璇璇。”沈培延状似无意提起,“话说,你最近怎么突然这么忙?”
“接了个项目。”叶璇喝了他放在桌上摆好的热水。
沈培延要坐下的身子微微一顿,起身,接过她的水杯,走去饮水器旁接着,身子背对着,声线不明,“哪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