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讲述主角李延玺沈骊珠的甜蜜故事,作者“妃弄墨”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 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 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 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