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从十三境剑仙开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李长卿李昌隆是作者“秦明月关”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魂穿三百年,他就从普通修士,迈入了十三品剑仙境。说他是另类长生体,也一点不夸张。在这硝烟四起的天下乱世,唯有剑道通天者,方可自在逍遥天地间。他一介现代灵魂,自然也不例外,巅峰的风景是他向往的地方。一念起,他凭借之身的天赋和意志披荆斩棘,一步一步踏上绝巅。 仅凭手中三尺剑,锋芒可指九重天!仅凭手中三尺剑,斩尽世间一切敌! 当今大世,唯剑独尊!...
看过很多古代言情,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开局从十三境剑仙开始》,这是“秦明月关”写的,人物李长卿李昌隆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大年夜里,苏禾邀请李长卿带着陈胜一起去吃年夜饭。陈胜与妹妹苏琪年龄相差不大,性格也有些相似,所以很快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两人一起在给两家门上贴对联,李长卿和苏禾则是在准备年夜饭。王大爷和刘大妈牵着手送来了不少饺子,临走之前还在感谢李长卿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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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如期而至,鞭炮声不断入耳。
整个小镇里都洋溢着过年的喜气,路上行人不断,幼童拿着呲花到处奔跑,显得很是热闹。
大年夜里,苏禾邀请李长卿带着陈胜一起去吃年夜饭。
陈胜与妹妹苏琪年龄相差不大,性格也有些相似,所以很快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两人一起在给两家门上贴对联,李长卿和苏禾则是在准备年夜饭。
王大爷和刘大妈牵着手送来了不少饺子,临走之前还在感谢李长卿的小人。
要不是多亏了它送信传话,估计两个老人到死也凑不到一块去。
年夜饭摆满了桌子,六荤三素外加饺子,一年到头最是丰盛的一顿饭菜。
吃完团圆饭,谁也没去收拾饭桌,因为大年三十不兴打扫。
几人用蜡烛照亮了所有房间,然后坐在一起聊着家常,守着“岁火”不让其熄灭。
等着辞旧迎新的时刻,迎接新年到来。
十二点之后,小镇再次响起爆竹声。
四人也是一同来到小院,放着仅剩的一些爆竹。
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
少年没有灵根,只能退而求其次跟着李长卿学习剑术。
每日清晨被剑鞘抽醒,夜晚抱着木剑睡去。
饭点累了,就跟着李长卿去对门吃豆腐。
不白吃,给钱的。
李长卿外出,少年打扫院子。
这便是少年每天要做的事。
枯燥却不乏味。
春去秋来,转眼两年半过去。
少年二十了,成了可以当兵入伍的青年,李长卿的一身剑术,他也是学到了几分。
又过了两个月。
年轻人向李长卿告别了。
“老师,杀父弑母之仇无时无刻不在乱我心神,如今我不想再忍了,我想去战场杀敌为父母报仇。”
年轻人脸庞上满是坚毅,在小镇这两年里他过得很开心。
但他从没忘记过自己的仇还未报。
“想好了吗?”
李长卿看着陈胜,笑着开口。
年轻人狠狠点头。
离别那天,已经入秋。
具体的时间,李长卿有些忘记了。
只记得那天枯叶漫天,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来送陈胜离开。
“要记得给我们写信啊。”苏琪泪眼朦胧道。
陈胜点了点头,深深地看了一眼众人。
随后他又来到李长卿面前,径直跪下,再次磕了三个响头。
“多谢老师收留教诲,此等恩情,陈胜永生不忘!”
李长卿笑着点头,将其扶起之后拍了拍青年肩膀。
这一幕如两年前一样,只不过那次是初遇,而这次成了离别。
沉默了片刻,李长卿扯出了前世的“三十六计”,讲了众多典故,例如什么瞒天过海、围魏救赵......
给陈胜听的一愣一愣的。
“老师你这兵法?”
简直不要太牛逼!
“这些计策虽然有用,但最重要的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再不舍,也到了要分别的时候。
陈胜背着包裹,扭头大步向远处走去。
“小陈。”
“路途艰难,一定要活着回来......”
陈胜脚步一顿,随后更坚定地朝着前方走去。
“大家都回去吧,等大胜就回来看你们。”
年轻人招手,但没有回头,只是不想眼泪被看到。
县城里开始大量征兵,陈胜便趁此机会加入了行军队伍。
小院里,又变成了李长卿独居。
不过好在,李长卿很快就重新适应过来,一开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只是少了个能说话的人。
“小陈,小陈,把我那个......”
直到李长卿顺口喊了一声,半天没有回应,他才意识到陈胜已经参军去了。
李长卿笑了笑,暗道真是记性变差了,都忘记人已经走了。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刚开始,还有陈胜的书信寄回来。
但直到边境战争越来越激烈,送信的人没了。
在一声勿念里,断了联系。
.......
大元边境,军队驻扎处。
“小陈,发啥呆呢?”
一个中年男人走到陈胜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马哥,你咋来了?”
到了战场之后,凭借着一身极其锐利的剑术杀敌数千,让他的地位不断拔高,很快就坐到了百夫长的位置。
同时也认识了同为百夫长的马统,听他说起这名的寓意就是马到成功,一统天下。
当然这可不敢乱说,要是被皇帝听到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今天千夫长大人赏了我两斤烤地瓜,咱俩关系好,哥带来给你尝尝。”
马统嘿嘿笑道。
“马哥你人还怪好嘞。”
休息时间,两人找了个地方,吃着地瓜喝着烧黄酒。
“小陈,你说咱会赢吗?”马统看着天上繁星,喃喃道。
“会的马哥,肯定会的。”陈胜语气很是坚定。
“嘿嘿,小陈,要是哪天我运气不好死了,你能不能帮我把赏钱带回马家湾,交到我那妻儿手里。”
马统语气里带着些许哀求。
“说啥呢马哥,咱俩等打完仗还得一起回去喝酒呢。”
“对对,喝酒喝酒,不说这晦气话。”
“马哥你还有儿子?”陈胜又好奇询问。
“没,是个闺女,我参军的时候她才五岁,如今算算也该七岁了吧.....”
马统说这话的时候,隐约能够看到,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幸福。
军队里不允许喝高度白酒,但是烧黄酒可以,因为不醉人,影响不了上战场。
喝完酒后,两人没回营帐,倒头睡去。
天为被,地为床。
陈胜算是完成了千人斩,将军对他也很是看重。
随着战争的持续,他的地位还在不断拔高。
陈胜再次见到马统的时候,是在打扫回来的尸体堆里。
这个一直想要回家看女儿,让妻子过上好日子的中年汉子,现在冰冷的躺在了尸体堆里。
陈胜亲手将马统埋葬了。
随着杀的人越来越多,年轻人逐渐明白了一件事情。
杀人容易,似乎也不容易。
随着战争的不断深入,陈胜也见识到了大元士卒对于大清百姓的掠夺,杀戮。
就如同当初大清士卒杀害他的父母一样。
陈胜同样也明悟了战争最深处的含义,生存与利益。
难以生存的种族会去侵略他人,贪婪的种族亦会去抢夺。
地宝州的两个王朝就是因为利益而互相侵占。
大清不满于现状先手侵略大元,后者被打急眼奋起反击。
如今竟是大元占据主要优势。
战争很快到了白热化定胜负的阶段,谁都不知道这最后一战是顺利结尾,还是大清逆风翻盘。
被招来的士卒们都有些兴奋,打完这场仗就能回家和家人团聚了。
两方大军最后一战,也注定了会异常惨烈。
因为双方都明白,只有杀死对方才能活着回去。
临战前一晚。
千夫长陈胜所带领的队伍被安排在了最后决战。
这是将军看出他前途光明,给他走的后门。
就是想要让他活下来。
一夜未眠。
陈胜看着太阳照常升起。
嘴角挂起一丝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