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利的一篇小说叫做《重生:从一场相亲开始新人生》,是以陆子坚柏长青为主要角色的,原创作者“火中取例”,精彩无弹窗版本简述:和她相亲那天,我17。说起来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后来同妻子谈笑的时候,我曾想起过十七岁那年冬天,站在雪地里穿了一件红花袄的那个女孩子。年代久远,我已经连对方叫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后来,她好像死了。如今回到1993年,和她相亲这一天,我觉得,我应该拯救她……至少,不能让这样好的女孩英年早逝。于是,我……...
精选一篇小说《重生:从一场相亲开始新人生》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陆子坚,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火中取例,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重生:从一场相亲开始新人生目前已写91.6万字,小说最新章节第四百零六章 姐夫,你最厉害了!,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一、作品介绍
《重生:从一场相亲开始新人生》小说是网络作者火中取例的倾心力作,主角是陆子坚。主要讲述了:和她相亲那天,我17。说起来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后来同妻子谈笑的时候,我曾想起过十七岁那年冬天,站在雪地里穿了一件红花袄的那个女孩子。年代久远,我已经连对方叫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后来,她好像死了。如今回到1993年,和她相亲这一天,我觉得,我应该拯救她……至少,不能让这样好的女孩英年早逝。于是,我……...
二、书友评价
不错,到227章50多万字为止,没出现水平下降,继续保持,加油。
我错了!这本书真的很値得一看
非常自恋 自说自话 将女人当玩物 文笔也不太行 失望
三、热门章节
第二百八十九章 等你玩腻了
第二百九十章 三个人的爱情
第二百九十一章 重生以来最牛的一顿饭
第二百九十二章 傻得叫人喜爱
第二百九十三章 为了你,我愿意!
四、作品试读
陆子坚心细。
这一点,在上辈子的前后诸多朋友之中,他已经算是有口皆碑了。
年过四十之后自我评价,他觉得纯粹论智商,自己大概只算中等,也算聪明,但只是普通人的那种聪明,跟能够看透风云的那种大智慧,却实在是不沾边。
他最大的优点,当然是长得好看。
以及心细、周到、体贴。
总能让人有一种跟他在一起呆着特别舒服的感觉。
这些合在一起,共同构成的东西,大概可以被称呼为个人魅力。
年轻时不愿承认,甚至会一边沾沾自喜一边又暗自厌弃,但是人到中年逐渐活明白了,他还是坦率承认,长得好看这一点,在自己的人生中,实在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眼缘儿,是个人就喜欢你,愿意帮你,当然诸事顺风。
至于自己的聪明、努力……真的,顺风使船而已。
并没有真的决定了什么。
当某个够分量的人欣赏你,看中了你,决定要帮你一把的时候,其实已经注定了你的成功了,不是你的项目和思路有多么的牛逼,也不是你多聪明多努力,只是他不会允许他要帮的那个人失败而已——那就是风。
包括女孩子。
上辈子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婚都结过两次,人过中年蓦然回首,所有的前女友和前妻居然都还有联系,且关系良好,能隔段时间就聚一下一起吃个饭之类的,更有甚者,结第二次婚的时候,连婚房都是前妻陪现任妻子一起去选的,老婆坐月子,前妻也亲自带着人过来,帮忙照顾了好一段时间。
为什么?
除了个人魅力这个答案之外,陆子坚想不出别的。
总能把美好的东西、美好的感觉、美好的感情,以及事到心弦的那一点最美好的回忆留给他人——于是除却巫山不是云。
他甚至有几个前女友在分手后就一直单身。
她们说,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者了。
而现在,十七岁的陆子坚,甚至有着一个中年老男人的细心。
和体贴入微。
从茅房里出来之后,刘桂萍面红如霞。
在93年的这个时候,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因为某种客观无奈,被一个十七岁大男孩看出来憋尿,和劝着去上厕所这件事情,当然是难以承受之羞。
所以她出来之后,把卫生纸卷往陆子坚手里一塞,低着头直接说:“我得回去了。”然后就直奔大门洞里自己的二八大杠。
陆坚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小声且认真地说:“好歹喝口水,再歇几分钟。”
她抬头看了陆子坚一眼,眼神中闪过了片刻的挣扎,最终还是跟陆子坚再多说几句话的诱惑,战胜了内心的害羞,“我……不能在你家吃饭。”
顿了顿,又赶紧解释,“人家笑话!”
这是真的。
只能说,前后三十年,整个社会的移风易俗是真的做到了。
不必说三十年后,就二十年后,未婚同居算个屁,但是在当下的1993年,在鲁西南,一对互有好感的男孩女孩能拉拉手,已经算热恋了!
而在农村,至今仍是几千年来的女子需矜持才贵重的传统习俗,在左右着人们的观念——女孩子哪能独自一人跑去别人家里吃饭!
哪怕是已经订了婚的未婚妻,独自一人跑去未来婆家吃饭这种事儿,一旦传出去,也是会被人笑话一辈子的。
陆子坚笑起来,他的笑容总是很温暖,尤其是对于女孩子来说,“没事儿,不让你非得留下吃饭,是怕你累。来,再歇会儿。”
于是他乖顺地被陆子坚又牵回了屋里,这一次,她终于是端起了那杯红糖水。
虽然红着脸,却一边轻吹,一边小口喝了起来。
但是她依然不可能在陆子坚家里待太久。
她一大早出门,骑了五十里路找过来,到的时候就已经将近十一点了,而且说话的工夫老爹买肉就能回来,一旦那边饭都张罗上,再走反而麻烦。
但对于刘桂萍来说,即便有一二十分钟也是好的。
说不了多少话,更何况是一天之前还完全没有丝毫交集的两个陌生人,初起的交流总是生涩而收敛的。
但依然可以聊一聊,你去年冬天是什么时候退学的?现在再去直接插班,感觉能跟得上课不?你哥现在不上学了,在家干啥?他也初中毕业?
渐渐就熟悉了。
一杯水逐渐快要喝光的时候,正好听到堂屋里的老挂钟开始铛铛的敲,陆子坚就知道,十一点了,于是他主动起身,“走,我送你到乡上。”
刘桂萍愣了一下,脸有点红,推辞,“其实……不用。我已经认识路了。”
“走吧!”
陆子坚轻轻一拉,她就跟着出了屋。
“娘,我送她到乡上,别等我吃饭!”
甩下一句话,也不管老娘追出来念叨啥,陆子坚也推起自己的自行车,带着刘桂萍就出了门。
知道她害羞,不想被人看见,就专走沿河的小路。
一直到出村子前,才拐上了正经的大道。
半路碰到了陆子坚他爸,自行车把上果然挂了一块猪肉,有肥有瘦,让最近几周始终感觉油水不足的陆子坚一下子有点馋。
但他只是扬声打了个招呼,脚下蹬车根本不停。
刘桂萍更是红着脸低着头,连看都不好意思看。
一路到了乡上,眼看就是十字路口,两人的车速都有意识地慢下来,刘桂萍认真地看着陆子坚,说:“你回去吧,我自己走就行了!”
谁知道陆子坚居然干脆下了车,等刘桂萍也措手不及地赶紧下来车子,陆子坚笑着看着她,说:“虽然我知道你可能不大愿意,但我的确不忍心看你饿着肚子回去,这一路还有四五十里路呢,吃点东西再走,行不?”
刘桂萍忽然觉得有点说不出话来。
按说……管它什么按说不按说,这是在外头!
生在这困弊的乡村,刘桂萍性子里固然有相当保守的一面,但绝非是什么绵软的性子,相反,她坚韧而又大胆。
更何况……他是那么的贴心。
一起吃个饭又咋啦?难道不是早晚的事情么?
于是她轻轻地点了点头,“嗯。”
陆子坚一下子笑起来,帅气地打了个响指,“我早就馋这一口了!走,吃壮馍!”
壮馍是一种油炸的馅饼,牛肉做馅,尤其是刚出锅的时候,外焦里嫩,特别的美味,算是这贫瘠乡村里最好的美味之一了,而且据说出了本县都吃不着,算是本地的名吃。
多年以后,陆子坚闲来心痒,自己在家里瞎折腾,尝试着炸过,但是不行,无论如何都做不出家乡的味道。
忽然穿越回来,短短三周,他已经忍不住出去吃过三次了。
反正大姑每次见面都悄悄给钱,他倒是可以算不缺零花钱。
正是晌午顶的午饭时候,穿过徐垓乡的这条南北大公路两边,停满了各种各样的大货车,都是途径这里落地吃饭的。
这里离城二十里,既顺路,又好停车,很多大车司机都喜欢赶在这里吃饭。
沿十字路口分布,光壮馍店就有两家。
陆子坚带路进了一家,让切了三个壮馍,又端来两碗油茶。
店里人有点多,两人只能同人拼桌,于是就挨着坐下,吃饭的工夫扭头对视一眼,刘桂萍眼里有些羞涩的笑意。
这顿饭,俩人都吃得很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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