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小说天命丘尔丘吉尔_天命(丘尔丘吉尔)免费阅读完整版小说

都市小说《天命》是由作者“芋儿头”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丘尔丘吉尔,其中内容简介:一次奇遇改变了时空。二十多年之后,以海洋为基础,开发、搜集与利用海洋资源的“蔚蓝国度”横空问世。在这个庞大的组织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程征峰,一个不平凡的普通人。他的天命,就是率领“蔚蓝国度”走向全球,改变世界格局,重新书写人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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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尔丘吉尔是都市小说《天命》中的主要人物,梗概:从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港,发展成北梵炎洋的造船与航运中心,仅用了五年。别说斯兰国只是一个仅有几千万人的岛国,哪怕早就实现了工业化的强国,也未必能够做到。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创造这个奇迹的,其实是几家私营企业。斯科特半夜来这里,不是来感受加勒港的发展速度...

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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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加勒港游艇码头。

说是码头,其实是在港湾的南端,一片用几条栈桥式码头分割开,总体呈“圭”字型布局的水域。在左右对称的码头旁,整齐停放着近百艘大大小小的游艇,不过多数都处于闲置状态。

要到年底,季风季节过去后,这些游艇的主人才会回来。

大半夜的,港湾里面根本没有人。

把车停在路边,抽完烟之后,丹尼尔•斯科特才从车上下来。戴上棒球帽,他朝码头的走了过去。

经过这几年的大力整治,加上居民越来越富裕,加勒港的社会治安有了很大的改善。

就算没有到夜不闭户的程度,偷盗也罕有发生。

虽然不是斯兰国的公民,但是斯科特在这个国家生活了近二十年,非常清楚现在的繁荣来得多么的不容易。

从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港,发展成北梵炎洋的造船与航运中心,仅用了五年。

别说斯兰国只是一个仅有几千万人的岛国,哪怕早就实现了工业化的强国,也未必能够做到。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创造这个奇迹的,其实是几家私营企业。

斯科特半夜来这里,不是来感受加勒港的发展速度。

其实,仅仅一个多小时之前,斯科特还躺在温暖的被窝里面,旁边睡着一个在前几天才勾搭上的美女。那个该死的电话,不但打断了他的美梦,还让他不得不在半夜离开被窝,驾车来这里。

虽然满腹牢骚,但是斯科特丝毫不敢大意。

他的真实身份并非投资开办酒吧的外国人,而是MSIS的情报员,主要任务是管理科城这边的安全屋,此外还兼任地区总协调员。他直接听命于MSIS总部,跟当地的情报网没有关联。

至于酒吧老板,不过是掩护身份。

要说的话,“安全屋管理员”是一个相对比较轻松,也很安全的职务。日常工作就是打理经营用来掩护身份的酒吧,就算有任务,也是以支援为主。来斯兰国二十年,斯科特被派去执行一线任务的次数屈指可数。哪怕是最凶险的一次,不过是送一名暴露身份的当地线人紧急出境。

这次的任务却不大一样。

按总部的命令,他得在天亮之前,到加勒港驾驶由MSIS匿名购买的游艇出海。到公海之后,使用卫星电话跟总部联系。到时候才会安排具体任务。只是在半夜发来命令,肯定不会是好事。

没花多少功夫,斯科特找到了“海马”号。

这是一艘长度超过了一百尺,有三层甲板,排水量超过五百吨的大型游艇,只不过跟附近的游艇相比,根本算不上突出。

加勒港这些年发展迅速,买得起百尺游艇的富豪是大有人在。

在系缆绳的柱子旁边的地缝里面,斯科特找到了用塑料袋裹住的一串钥匙。

上了游艇,他先去住舱。与通常情况一样,保险柜里有一把手枪,一部卫星电话与几万纽币现金。接下来,才去驾驶舱。确认油箱是满的,主要设备都能够正常工作之后,他才发动了引擎。

游艇搭载一台最大功率达到三千马力的高速柴油机,驱动两具喷水推进器。最快航速能够达到四十节,超过了几乎所有的巡逻艇。如果以十四节的经济航速航行,航程能达到五千海里。在搭载七名船员的情况下,储存在冰柜里面的食物能够维持三十天,装载的淡水能使用两个月。

这艘游艇的主要价值就是在危急关头送走谍报人员。

正是如此,一直是由当地的“管理员”负责游艇的日常维护,也就是定期检查,更换即将过期的给养物资。

斯科特也想不明白,上面为什么不让加勒港的“管理员”来执行这个任务。

当然,这已经不重要了。

让引擎空转了十来分钟,斯科特才去解开缆绳。

离开码头之后不久,游艇进入了开阔水域。

游艇码头在港湾最外面,出口对面就是遮蔽了港湾的防波堤,而进出港口的航道在防波堤的南面。

非常开阔,能够让数艘超级货轮并行通过。

只是,日常进出加勒港的船只并不是很多,超级货轮更加是凤毛麟角。不止是因为加勒港还没有发展起来,也跟附近的其他港口有关。比如说首都科城,一直是斯兰国规模最大的商港。

没有数十年的积累,由外来投资支撑起的繁华景象,更像是空中楼阁。

夜幕下的港湾,异常的宁静。

斯科特没急着赶路,让游艇以正常速度驶出了港口。到港口外面,进入航道后,他才把速度提高到十四节。

此后,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离开斯兰国的领海。

从事谍报工作二十多年,就算染上了一些恶习,他也没有忘记根本的东西,而且变得更加的稳重。

不然的话,他的身份早就暴露了,说不定已经成为荒野里的一具无名骸骨。

又航行了十几分钟,确认已经远离斯兰国领海,斯科特才取出了卫星电话,拨通总部留下的那个号码。

“……我是斯科特……对,已经在外海……等一下……”

放下卫星电话之后,斯科特手忙脚乱的翻出了纸笔。

“好了,我记下来……嗯、嗯、嗯……”记下坐标之后,斯科特翻开海图,找到了对应地点。“……马上就出发,应该能在天亮前赶到……嗯,雷恩•海耶斯……我会让他跟后方联系……”

听完最后一句,斯科特才挂断了电话。

电话那边是一个中年人,自称是秘密行动处负责人,只是斯科特不认识他。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斯科特隶属于情报勤务处,跟秘密行动处没交集,而且这是他第一次跟秘密行动处打交道。

在他的认识中,秘密行动处的那些人都很神秘,感情全都是007。

跟斯科特这样的管理员相比,秘密行动出的特工完全就是另外一个维度的存在。

规划好航线后,斯科特驾驶游艇出发。

不出意外,在天亮之前就能找到那些漂泊在外海的突击队员,下午就能驾驶游艇返回加勒港。

六个小时之后,迪西亚基地。

吃过早饭之后,程就去了机场南面的靶场。

其实是一个综合射击场,除了用来测试自动枪械的室外靶场之外,还有一个用来测试手枪的室内靶场。

程使用的是一把“科洛克17”自动手枪,这是MSIS情报人员的制式武器。

在SBS服役的时候,程更喜欢发射.45ACP大威力枪弹战斗手枪,因为在装上消声器之后依然有足够的杀伤力,停止效果也好于使用巴拉贝鲁姆枪弹的自卫手枪,在关键时刻能够救命。

在成为MSIS的情报人员之后,他不再挑三拣四。

道理也很简单,现实当中的情报工作是以隐秘为主,几乎没有使用枪械的机会,哪怕是秘密行动处的王牌特工也不例外。就拿程来说,在MSIS的三年,只在一次行动当中使用了武器,还是让不听话的线人就范,朝天上开了几枪。在那次行动之后,伍德还让他写了情况说明。

在情报人员的手里,手枪是自卫武器,还是最后的选择。

当然,没有理由荒废好不容易练就的枪法。

程先把手枪完全拆解开,逐一给零件上油。

这把枪是由MSIS提供,并不是程的个人武器,就算科洛克以安全可靠而著称,也需要正确保养。

在拆枪的时候,程就发现膛线已经磨损得很严重了。

如果是在SBS,像这的手枪,早就被当成废铁处理掉了。

把手枪组装好,程又检测了瞄准基线。虽然准星与照门上的荧光点都有点偏暗,但是上机匣完好无损。

此外,靶场里的弹药随便用,没有任何的限制。

打了几个弹匣,程才确定外弹道向左偏了一点,大概半个MOA。除非要一枪打中二十米之外敌人的眉心,不然这点偏差产生的影响完全可以忽略。在实战当中,没人用手枪进行精确射击。

随后,又断断续续打了几个弹匣。

不是在做测试,而是在练手。

其实,开始测试的时候,程就感觉到,枪法退步了许多。

虽然在SBS服役的时候,程不是百发百中的狙击手,只是一名突击手,也就是常说的步枪兵,但是他的枪法并不差,用手枪打二十五米人头靶肯定能做到不脱靶,五十米半身靶的上靶率不低于八成。

结果却是,他打了一百多枪,上靶的还不到五十发。

就算是神枪手,要像他这样,几年没有认真训练过,枪法同样会倒退。

打了两盒,总共四百发子弹,程才找回了一点感觉。

最后两个弹匣,分别打二十五米人头靶与五十米半身靶,三十四枪都上靶。

打完,程也发现了问题。

虽然之前用过这种手枪,但是以携带为主,从来没有上手使用过,也就谈不上有多大的了解。

要说的话,最大问题是采用双排单进弹匣,导致握持的舒适度不够高。

如果可以选择,程更喜欢使用采用单排弹匣的手枪,哪怕弹容量更少,毕竟手枪是辅助武器,使用机会并不多。即便是在狭窄空间内战斗,需要短小的武器,也是首先冲锋枪,而不是手枪。

“枪法不错嘛。”

听到声音,程就苦笑着摇了摇头。来到室内靶场的,正是艾尔莎。

昨天晚上,在艾尔莎追到宿舍去之后,程才告诉她,可以安排MSIS潜伏在斯兰国的情报人员去接应海耶斯等突击队员,再去斯兰国寻找机会,毕竟建造浮船坞的诺亚重工就在加勒港。

程回到宿舍才说出这个办法,不是想趁机跟艾尔莎再续前缘,而是机库里人多眼杂。

关键还有,此事得由艾尔莎,或者FIA的高层出面去找伍德,因为程无权调动潜伏的谍报员。

天亮之前,程就接到伍德的电话,还被臭骂了一顿。

所幸,在FIA高层的逼迫下,MSIS总部就给出了肯定答复,同意让斯兰国的情报人员参与本次行动。

此外,由程负责联络调度潜伏在斯兰国的情报人员。

正是如此,程才来靶场练枪。

在迪戈加西亚,不用为安全担心,可是去斯兰国就不一样了。

走过来后,艾尔莎取出了随身携带的手枪,也是一把科洛克,不过是更加适合女性使用的26型。

严格说来,“科洛克26”是“科洛克17”的袖珍版。

她首先选了二十五米人头靶,十五秒打完十发枪弹,还全部上靶。在更换弹匣之后,又选了五十米半身靶,仍然在十五秒内打完,同样是弹无虚发。关键是,二十发全都落在中心区域。

这个枪法,在女性中绝对是出类拔萃。

肯定是程认识的枪法最好的女人。

关键就是,“科洛克26”的枪管比“科洛克17”短,不但初速低一些,瞄准基线也要短一些,误差也更大。

别说现在,哪怕是在SBS服役的时候,程的枪法都没这么好。

使用步枪打靶,程有很强的信心,可是就算在特种部队,也没有要求使用手枪也能百发百中。

“刚收到消息。”艾尔莎打完后就收起手枪。她是来找程,顺带露了一手。“你们的人已经找到海耶斯他们,正在返回斯兰国途中,预计在下午到达。我已经做好安排,吃了午饭就出发。”

程看了眼手表,这才发现已经是上午十点过了。

“就这么过去?”

“我们伪装成去度假的情侣。”艾尔莎仔细打量了程一番,才说道:“你得装扮一下,还要重新拍证件照片。”

“有这个必要?”

“赶紧回去收拾好。”艾尔莎没搭理他,转身离开了。

程很无语,不过也没多耽搁。

在吃午饭之前,由艾尔莎安排的专业人员给程做了造型,让他显得成熟些,好跟艾尔莎般配。

两人在三年前就是情侣,用不着刻意装扮。

在出发前,技术人员把刚制作好的假护照送了过来。严格说,都是真护照,有纽兰海关签章。只不过,在本此行动结束之后,FIA就会注销这两本护照,删除留在海关系统里面的记录。

准备妥当之后,在当地时间下午一点左右,程跟随艾尔莎登上了那架由FIA安排的公务飞机。

按照习惯,程打算在飞机升空后睡觉。

只是,他刚刚躺下,就被艾尔莎叫了起来。注意到艾尔莎的兴奋模样,程就知道有大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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