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都市小说《年代狩猎:秦岭是我家》,男女主角余小伟余秋堂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蜗猪”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三千里秦岭人杰地灵,物产丰富,山里有无数珍禽异兽,名贵药材。有胆量,有本事,就能活的风生水起。余秋堂重回1984年,在这个枪猎不禁的年代,依着对大山的熟稔,赶山,采药,狩猎,养殖,日子过得风风火火。(微微拔高主角能力,无系统,偏日常)......
无删减版本的都市小说《年代狩猎:秦岭是我家》,成功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们关注,故事的原创作者叫做蜗猪,非常的具有实力,主角余小伟余秋堂。简要概述:因为时间还早,小吃街不算特别热闹道路两旁摊位稀稀拉拉还没占满,已来之人有的摆放要卖的东西,有的则是袋子或者筐子的绳子都不解,站在街边和人聊天或者抽烟反正位置占着就行,没人买的话,解开太早也只会丢着落灰荣城的人们并不像南方那样会每天吃三餐这边人一直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也就是早上9点前后吃一顿,下午4点左右再吃一顿这个时间基本是根据去地里干活来确定因为这边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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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睡觉前,余秋堂解开小灵猫的袋子看了看,刚一解开,发现那家伙还挺凶,若不是绳子绑着嘴,肯定会朝他呲牙咧嘴。
“等着吧,明天就将你卖掉,看你还呲谁。”
他准备先带着这个家伙到镇上收野物的贩子处问问,若是价格差不多,就直接出手算了,也不指望一个小灵猫能赚到多少钱。
若是价格实在太低,那再找机会拿去市里卖。
只是野物买卖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活的要比死的贵三五倍价格。
别说这种珍贵的东西,就是野兔,野鸡这些常见的野物,活的这年代根据重量大概卖个三五块,若是死的,那一块钱都不一定有人要。
原因主要有两个。
死的东西,不知道因为什么而死,万一是得病,或者是被毒死的呢,人吃掉会生病。
还有就是死掉的东西,肉的味道会变化,也就是常说的溶血效应,例如野兔若是死了超过半日,再去吃肉明显有股酸味。
很多人不懂行的人以为是野兔没做好,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其实就是因为死的太久。
另外,若是死亡超过一定时间,野物的皮也很难剥下来,若是强行剥,也会留下很多血渍,污染了皮毛,也就是贩子常说的“血皮”。
熟练的猎人们都知道这些,如果是大型野兽,基本都是当场放血,里面该摘的东西全部摘掉。
小型的野物,尽量不要在山里直接搞死,让它们活着卖给别人,图个好价格。
余小伟正坐在小板凳上洗脚。
余秋堂让他将头,身上都擦洗一遍,利用剩下的水顺便叫脚搓干净。
顺便给他讲述了讲究卫生的重要性。
以前日子过得苦,孩子只为填饱肚子,其他啥都顾不上,以后日子要过的好起来,可不能再和之前一样。
余小伟觉得很麻烦,但还是很听话照做不误。
完毕后,两人躺在炕上,再也没有臭气熏天的味道,余秋堂总算能睡个好觉。
余小伟想起今天各种事,又想到明天要赶集,兴奋的一时半会还睡不着,很想拉着余秋堂说话,但被余秋堂拒绝。
明日还要早起,一天有很多事要做,他必须保持足够精力。
这一夜睡得相当舒服。
转眼就是天亮。
第三声鸡叫过后,余秋堂看到外面天蒙蒙亮,便起来穿衣服,刚坐起身余小伟也立刻跟着起来,揉着眼问:“要起啦,叔叔?”
“起呗,去镇上还要走一个小时,早点去占个好位置,去喊下云云。”
“好,起!”
小孩子觉多,余小伟觉得还没睡饱,能爬起来着实不容易。
两人刚出门,看到余小云原来早起来了,正拿着个扫把在扫门口的灰土。
西北风尘大,又到了夏秋交际的季节,一晚上落下很多的树叶和尘土,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必须是扫院子。
“云云,扫我们这边半截就行。”余秋堂看她还要继续向前,喊住了她。
地炕院有一亩多大,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全部扫一遍也要半个小时。
以前这种活一直落在余小云身上,余秋实那边的人从来就没扫过院子,像是少爷公主一样被宠着。
余小云刚好扫到两个窑洞中间的分界处,闻言一怔,随后说道:“没事,我顺便扫吧。”
“回来,”余秋堂招招手,让她提着扫把回来,揉揉孩子的脑袋,“以后那边的地不允许扫,知道不,我们只负责我们这半边院子,那边要脏就让脏着。赶紧洗脸收拾下,带你们去赶集。”
余小云点点头,“哦”了声,将扫把立到墙角去洗脸了。
余春梅也已经起来,正在厨房烧水。
“堂堂,给你们烧点热水跑着吃点馍馍吧,起来这早,肯定饿的也早。”
“好。”
余秋堂将两个筐子拿出来摆好,里面垫上干净的衬布,将豆腐小心翼翼放进去,上面用衬布盖起来,然后进厨房调制调味品。
神仙豆腐就跟凉粉一样,好吃不好吃,主要还看调味品拌的咋样,现在他还不敢交给三姐,自己亲自拌最好,等到稳定,摸索出比例,再让三姐接手。
拌调味品的时候,他忽然又有了新想法,便从筐子里切出一小块神仙豆腐,用刀切换成很多小方块,单独用碗装起,破一些竹签洗干净备着。
这边在忙活,那边人也开始起炕。
陈美娣第一个出来,看到自家这边的院子还脏着,而归属余秋堂那边的却干干净净,顿时脸色变得很难看。
站在门口就喊道:“王春花,太阳照到沟门子上了,还睡,死猪一样。”
没得到任何回应。
她将尿盆丢在门口,直接冲到厨房,很快就听到里面呵斥和埋怨声。
余小云已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是她唯一身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却已经有些偏小,紧巴巴的。
小女孩长身体要比男生快,她年龄比哥哥小接近两岁,但身高最多差一两公分,若是一个不留神,说不定还能超过哥哥。
余秋堂帮她将衣服拉拉,发现怎么遮不住肚脐眼,无奈笑道:“算了,等我们有点钱,扯点布回来,给你做一套新衣裳,这肚脐眼一直露外面,时间长了肚子会疼。”
十岁多的小姑娘已懂得害羞,脸红彤彤的。
一旁的余春梅摸摸她的脑袋。
“我们啥时候走啊,叔叔?”余小伟背着小灵猫的袋子,已经迫不及待等着出门。
“这就走,”余秋堂弯腰挑起扁担,带着两个小孩,雄赳赳朝外面走去。
三人都出门了,陈美娣这才从厨房出来,看着几人背影,骂了声:“德行!”
王春花头发乱糟糟地也跟着出来,衣服穿的扭扭斜斜,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去拿扫把。
“大清早也不让人睡个好觉,院子啥时候扫不行,非要这时候扫!”
“把你懒死得了!”
陈美娣想起刚才余秋堂带着两个孩子出门的背影,气就不大一出来,返身回去揪着余秋实的耳朵,将宝贝儿子也揪起来。
“去,把门外面的硬柴劈完。”
余秋实坐在炕上,盯着母亲一脸茫然。
劈柴,劈什么柴,怎么劈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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