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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很多都市小说,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我,只想混日子,却被迫站上巅峰》,这是“五毒俱全大村长”写的,人物马琳琳马宝国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虽然有些夸张,但力量到底增加了多少他也摸不准。油漆塑料桶装满水,前几天他是提着都非常的费劲。但此时感觉就不一样。是真正的轻若鸿毛,几乎都感觉不到重量...
我,只想混日子,却被迫站上巅峰 热门章节免费阅读
马宝国感受到身体有一股似乎能毁灭一切的力量。
这不是错觉。
虽然有些夸张,但力量到底增加了多少他也摸不准。
油漆塑料桶装满水,前几天他是提着都非常的费劲 。
但此时感觉就不一样。
是真正的轻若鸿毛,几乎都感觉不到重量。
这就有些逆天了。
要知道,这塑料桶装满水,起码接近40斤重,已经不算轻,一般成年人单手提起来都不是很轻松。
强压着好奇心洗完了澡,马宝国来到西边院墙下。
那里放着二十多年前农民用来碾稻谷的石碾子,具体多少斤,也无人知道,但肯定超过400斤。
马宝国看着这个东西,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推了一下。
没有用多少力气,估计也就一成左右。
但是,眼前这个矗立的石碾子顺着马宝国推过来的手猛然向后倒去,差点翻一个跟头。
看着这个效果,马宝国心里也有些惊讶。
看来自己的力量水平已经是超乎寻常了。
接下来,这个石碾子成了马宝国实验力量的筹码。
马宝国在轻轻接着被抛向空中数十米高的石碾子后,轻轻放在地上,这个石碾子有些过于轻了。
它的重量在自己手中顶多就跟沙包一样,轻若无物。
这时马宝国也明白现在自己的力量绝对能够站在世界的顶峰。
不管他是什么举重冠军,大力士也好,全都是渣渣。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有多少,但通过估算起码是一万斤以上。
要不然也不能拿得起400多斤的石碾子当沙包来扔着玩。
之所以有这么大力量,这和功法对身体洗筋伐髓有关。
没有坚硬的骨头和坚韧的肌肉,也不可能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看来自身的力量已经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
身体强度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强。
不过,这些都是浮云而已。
手里没钱,一切都是空想。
想要在家创业还是需要先搞点本钱,有了本钱才能开始自己事业。
年已四十五,就算有这种超人的体魄,也没有必要到外边闯荡了,钱的多少已经不是太重要的东西。
以后安安稳稳地在这里苟着,躺着,没事钓钓鱼,种种地。
这才是该有的生活。
马宝国又接了一桶水简单冲洗了一遍身子,回屋准备继续睡觉。
这时,已经是半夜1点多钟。
马宝国躺在床上有些睡不着,他梦中清晰地知道他灵魂出窍在附近十多公里范围内的空中游荡了许久。
那绝对不是幻觉。
所有的所见都非常的清晰,真实,和现实一般无二。
马宝国开始用功法的里面的方法,凝神静气,试着用意念勾出魂魄。
结果,这一试,竟然轻松成功了!
就见从床上躺着的身体上分离出一个虚幻的影子,外形衣着都和真人一般无二。
感受到魂魄的出现,马宝国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
按照功法,把一缕念头附着在魂魄之中,开始用意念来驱动魂魄飞出房外。
没有任何的障碍,也没有任何的不适应。
此时,魂体就像马宝国本体一样,心随意动,开始在周边上空快速游动。
目之所向,无视黑暗。
一切都无法遁形于魂体的窥视。
就连在茶园间奔跑的兔子在魂体的眼中都是纤毫毕现。
好奇之下,魂体冲向兔子。
伸手就擒住兔子头颅。
远望去,就见一只兔子在百米高空挣扎,发出叽叽的叫声。
这是一只公野兔,起码有三四斤的样子。
是道下酒好菜。
一只野兔还是不够。
魂体继续在茶园和稻田巡查。
很快就找到一群四五只的野鸡,只挑选一只肥大的公野鸡。
待公野鸡飞上天空,吓得剩下的野鸡在稻田乱窜,有一只小母鸡钻进草丛,只露出屁股朝外。
把小动物们放回院子里的笼子里,魂体又继续开始浪。
需要找到自己魂体离身的距离极限。
一路向西。
越过桐白山,进入卧龙市。
继续向西。
看到远处像横卧着一尊巨龙的秦山时,马宝国感到和魂体的联系不再那么紧实。
连忙停止继续前进,驱动魂体回归身体。
也就是一瞬间时间。
魂体就回到本体。
好像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和时间上的障碍。
马宝国起身来到院子,看看了铁笼子里面两个正在乱闯的小东西。
点点头。
对自己现在的能力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看来这魂体出窍是真的不简单,简直就是本体的无限延伸。
最关键的是,魂体还能控物,重量倒是没有探测到极限,但几百斤还是非常轻松的。
魂体可以无障碍穿行任何物体,且速度可快可慢,目前魂体离开身体最远距离可以达到400公里。
这简直和神仙没有太大区别了,这种能力要是让心存恶念的人获得,那简直就是普通人的噩梦,在魂体之下,任何人都没有了隐私,没有了安全感。
绝对是一个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神通。
好在这项能力是自己所掌握,自己肯定不会去做那些有悖人伦的事情,往后的自己还是自己,一个平凡的人。
看来这个能力以后只有必要之时才能去用,太过于过于逆天。
又想到自己,好像自己如今已经算是传说中的修行中人了。
虽然功法中没有什么仙神手段,但凭借无穷巨力和魂魄离体这两种能力。
至少在凡人世界里面能立于不败之地。
但也得苟起来。
万一像玄幻小说里说的那样,出来一个什么大能,挥手之间把自己给灭掉,岂不是很冤?
苟,才是为人最大的生存之道。
以后就安心在这一亩三分地里,做个逍遥快活的富家翁。
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根据功法的推断,现在自己的寿命好像足有千年以上,具体多少还不得而知。
就算身死,自己神格还在,魂体也可以长生。
这个神格到底是什么东西,到现在马宝国都还不清楚,只知道自己拥有一个叫做不周山的神格,那个烙印深深地刻在魂体之上,能够感受得到,但不知道有什么用处。
对于那个悬浮在紫府的石碑,马宝国也完全没有任何头绪。
搞不明白,就不去想。
何必去浪费脑子呢?
有了这个身体和魂体,自己以后就能非常逍遥快活。
苟在这个小山庄,看那世间繁华,看它潮起潮落。
种种田,采采茶,钓钓鱼。
如果要是有小寡妇可以调戏那就更美了。
结婚。
暂时还不去想它,婚姻是就是牢笼。
面对那油盐酱醋已经二十多年,何必再去趟这个浑水呢?
其实,前妻的离去,对马宝国的伤害是最大。
他想不通,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女人,竟然一直和她的同学有染。
这也说明他这么多年以来,可能被戴了无数次绿帽子。
想起来这件事,马宝国的心都有种钻心的痛。
没有被绿过的人,是不能体会这样的感受的。
好在自己的女儿是自己亲生的,且还不用验血的那种。
因为他的女儿长得和他非常像。
这也是让马宝国感到最欣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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