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年代小说王素芬吴培忠(已完结全集完整版大结局)王素芬吴培忠小说全文阅读笔趣阁

吴应成见着时间还早,便琢磨起自己的大生意来,倒卖席子别看这玩意在几十年后不是个东西,可在这个年代,那可是宝贝呀这个年代,见过电风扇的人都屈指可数,更别说空调了一到夏天,老少爷们有空没空,上班的、干活的,手里都拿着一把扇子,逮住机会就扑沙扑沙的扇到了晚上,这床热的像炕一样,床单是不能用了,那就必须得用凉凉吸汗的席子一家有几张床就要几床席子,龙国这么多人,这么多床,这是多大的市场?上一世,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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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年代

《重生八零年代》内容精彩,“别胡扯”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王素芬吴培忠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重生八零年代》内容概括:吴应成见着时间还早,便琢磨起自己的大生意来,倒卖席子别看这玩意在几十年后不是个东西,可在这个年代,那可是宝贝呀这个年代,见过电风扇的人都屈指可数,更别说空调了一到夏天,老少爷们有空没空,上班的、干活的,手里都拿着一把扇子,逮住机会就扑沙扑沙的扇到了晚上,这床热的像炕一样,床单是不能用了,那就必须得用凉凉吸汗的席子一家有几张床就要几床席子,龙国这么多人,这么多床,这是多大的市场?上一世,吴......

精彩章节试读


“老大!”

王素芬一听这话,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抹着泪站了起来。

老师是什么工作,她比吴培忠更清楚,待遇不错,还受人尊敬,假期还长,就算是自己的亲儿子,也未必会有几个人会这么做,更不说他这个便宜儿子了。

“你先烧着火,王孃孃给你杀只鸡去。”

说完,出去了。

吴培忠语重心长地道:“老大,你真想好了吗,这老师现在不干了,你以后想再干,可就没机会了,你打算怎么生活?”

吴应成笑笑,“我想好了,先跟爸你打野鸡、兔子,挣点小钱再说。”

吴培忠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和他一样,都是个牛脾气,见着劝说无用,只能让吴应成先吃点苦头。

“好,那一会吃完饭,你先和我去打几只野鸡、野兔,看这钱有没有教书来的容易。”

吴应成没当回事,点了点头,“好呀。”

两爷子说干就干,吃了午饭,便扛着家里最宝贝的东西,一杆刷子枪上山了。

这种枪的构造很简单,一根钢管外焊个扳机,外加一个点火用的火眼。

用的时候,先在枪里装上火药,再加上铁沙子,最后在火眼放上火药。

这种枪在这个时候还不禁止,而且大山里常有野猪、野狼,几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杆,一直到九几年才统一没收了。

砰!

一声枪响。

枪管里的铁沙子便向网一样射出,越变越大,最后变成簸箕那么大,扑向了树上的竹鸡子。

吴应成枪法不行,可从小在山里长大,跑路还勉强可以,急忙跑过去捡。

竹鸡子这种动物跟野鸡一样,都会飞,但个头要小许多,煮熟了又嫩又细,蘸上一点豆瓣酱,好吃得很。

这种动物繁殖又多又快,一窝出来十几个,在山里并不值钱,可要是拿到县城去买,那就老值钱了。

只是这个时候,人们刚从那场浩劫里走出,很多人都怕再来一次,扣个走资派帽子,根本不怎么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卖。

再加上他家住在大山里,离县城有三十多公里路,加上山路又不好走,很多人都是一年、半年才赶那么一回县城。

而像吴应成的亲妹妹,十二岁的吴彩华,刚上三年级,从小到大,根本就没有去过县城。

就算是吴应成,也是上高一时,才第一次去的县城。

但前一世的他,几乎都是天天在学校里读书,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价钱。

等到了后面,有外地人靠收这些山货发了财,队上的人才知道,这东西在外面那么值钱。

不过这一世嘛,那就不好意思了。

用重生前年青人流行的话说,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穿别人的鞋,让别人找鞋去。

小心捡了起来,让血一次滴个干净,城里人都爱好,这样才不至于影响卖相。

又找来草绳,一只只窜窜上,光滑的羽毛,不错的个头,看起来都能引起人的购买欲望。

吴应成枪法虽不怎么样,可父亲吴培忠可是一个好猎人。

找兔子窝、寻野猪洞、挖狐狸家,没有一样他不会的。

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抓到活的小野兔、小野鸡,放到家里,直接用草食把它们养成家的。

很快,吴应成便累的气发吼,手里提着一串野鸡,肩上搭着几只兔子。

吴培忠在前面嘿嘿的笑,“老大,这打猎的活不好干吧?要不,你还是回去当老师吧,那钱多轻松,站在那耍嘴皮子就行了。”

吴应成擦了擦汗。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前一世的自己,下海的时候已经吃了几年公家饭,长得还算壮。

可这一世,也就每周回来能吃上肉,还没有补起来呢。

“爸,以后别提这事了,我明天便去一趟县城。”

“啥,去县城?”

吴培忠一脸的不解。

“又没有什么大事,去啥子县城,这来来回回六七十公里路,难得走不?

有什么要买的,去乡上买就行了。”

吴应成还想买个关子,要不然依着他老人家那倔脾气,知道他想靠这个发财,肯定会让他滚回学校教书。

“我一个同学在县城,他可喜欢吃这些东西了。

我就想着,先让他给我找个门路,顺便给他带点野味过去。”

吴培忠就是那种特别好的农村人,一听这话,来了精神。

“你小子不早说,走,回家,叫你二爸去,我们去打只野猪!”

“啊!?”

吴应成听了这话,简直不敢恭维。

他这个爹什么都好,不抽不赌,不骗不喝,就是太过热情。

别看那家猪又肥又笨,很好欺负,这野猪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这家伙,没事便在松树柏树上蹭树油。

等这些树油干了,便会形成一层护甲,一层又一层的,铁沙子这种破坏力,很难伤到到它什么。

要是运气不好,遇到一头野猪王什么的,步枪来了,都要打几枪才死。

至于刷子枪,哼,连逃命都难。

上一世,父亲就是为了给他这个儿子凑下海经商的钱,和二爸两个人去杀野猪,结果被顶了腰子,修养一段时间后,当时倒没有什么。

可到了六十岁,就腰疼无力,经常疼得睡不着觉,结果那么好的医疗条件,才活了六十二岁就死了。

这也是吴应成前世第一个遗憾。

这一世,是断然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而且,这一次只是一次试水行为,若到时真的需要,多叫几个人去打,或者直接干脆收就是了。

“爸,不了,他就一个人吃不了多少,再打几只野鸡、兔子就可以了。”

“那也行。”

或许是老天为了奖励吴应成舍已为人的精神,爷俩今天运气特别好。

两爷子一人拿枪打,一人跟着捡,等到了下午五点钟下山时,两个人都是满载而归。

八只竹鸡子,四只野鸡、六只野兔,还有几个小兔子。

而一般情况下,忙活一天下来,能打上两只兔子就不错了。

吴培忠这人大方豪爽,对两个弟弟更是巴心巴肝的好,换作平时,肯定是拿去几只送给二爸、三爸了。

可今天不一样,儿子需要用这个跑门路,回来之后,用背篓装着,放进了地窖了。

这种地窖冬暖夏凉,平时一般用来窖红薯。

现在正值七月份,天气正热着呢,不放地窖里,明天就变味了。

吴应成则紧接着提了一桶水放进去,这样能降温,明天可是要拿去卖的,得小心再小心。

“哥。”

出了窖,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娃娃牵着一头老黄牛回来了,背上还背了个背篓。

里面一个一岁多的小娃娃,扎着一个立起的辫子,敷了一脸的泥巴,像个小鬼一样。

她正拿着一根野草,有滋有味的嚼着,不时还吧唧一下嘴,一副很香的样子。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吴应成的两个妹妹,大妹吴彩华,二妹吴小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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