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小七仇七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小七仇七(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小说免费阅读大结局
二哥仇游基本康复了,要跟着阿爹阿娘大哥一起去黄羊镇上干活叶不器有点咳嗽,阿公要去镇上给他抓药一家人吃过面糊糊早饭,出门了小七今天要放十五只羊,一匹马,两位先生荆石虽然断腿,落水,但是身体底子强壮,膝盖处裹着两块厚厚的鹿皮做的垫子就是他的鞋子,走路并不慢他个子和小七差不多高,交流起来十分方便叶不器身材颀长,容貌俊美,长发飘飘扎着草绳,脚上穿着一双草鞋这已经是十分柔软的草鞋,每根草,仇阿......
很多网友对小说《太子妃在部落当团宠》非常感兴趣,作者“宋象白”侧重讲述了主人公小七仇七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二哥仇游基本康复了,要跟着阿爹阿娘大哥一起去黄羊镇上干活叶不器有点咳嗽,阿公要去镇上给他抓药一家人吃过面糊糊早饭,出门了小七今天要放十五只羊,一匹马,两位先生荆石虽然断腿,落水,但是身体底子强壮,膝盖处裹着两块厚厚的鹿皮做的垫子就是他的鞋子,走路并不慢他个子和小七差不多高,交流起来十分方便叶不器身材颀长,容貌俊美,长发飘飘扎着草绳,脚上穿着一双草鞋这已经是十分柔软的草鞋,每根草,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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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家的晚餐,还是很丰富。
虽然没有羊,但是多了鸡蛇汤,还有烤蛇肉。
鸡蛇汤在草鼠部落绝对算得上宝贝了,又被称为龙凤汤。
仇七的阿爹厨艺又极好,收拾的一点腥味都没有,叶不器吃的很开心,相比中午仇七二哥做的糊糊,晚餐简直是美味珍馐。
叶不器觉得他在申国的时候,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没有想到意外到了北原蛮荒,居然有如此美味。
忍不住问道:“此乃何物?”
躲了一天羞的阿公回答道:“草蛇和山鸡,大补哩。”
反正也被识破了不是读书人的身份,阿公说话也接地气了起来。
叶不器听到草蛇,再看看自己手里烤的跟鸡脖子一样的肉,一下子肚子都感觉汹涌起来。
面色有些苍白,但是看着一家人兴奋的模样,他还是吞了进去。
不过没有再吃了。
他刚刚吃了那么多,那么香,居然是蛇肉,想起来还有一阵颤抖,他说他吃好了。
他的头冠丢了,而仇家束发的东西只有草绳,他不太会绑,于是一头黑发绑住了一部分,又落下了一部分。
风吹的他长发飘,他一个人在外头,看着黑暗的草原,不知道想什么。
仇家人很热情,老阿公也过了那份别扭劲,因为他思考了一下,虽然他只会20个字,还有13个字是错的,实际只会7个字,但是他还是草鼠部落里最有学问的。
吃过晚饭,今晚没有盛大的篝火了,仇家一家人在院子里烧了一个小火堆。
煮了草原上特有的茶,也算是招待贵客的东西,丢进去茶块,还有调料,还有加奶干,就放在火堆上烧着,咕嘟咕嘟的。
叶不器早上已经知道这家人偷听了,老阿公也谦虚的问可不可以旁听。
他自然没有异议,反正他主要教小七,其他人愿意听就听。
教学之前,他和他们聊了很多。
“镇上远吗?”
“朝东走么……”
“嵬河应该是申国和荆国交界处。”
“我们这个部落是草鼠部落,在一个河谷附近,我们附属的黄羊部落,是北原的第三大部落,北原最大的部落是苍鹰部落,北原王阿木尔莫日就是苍鹰部落的首领,第二大部落是黑狗部落,要当心黑狗部落,这个部落的人最凶,杀人不不眨眼,次妃赛丽就是黑熊部落的,黑熊部落总是针对我们黄羊部落。”阿公感激书生愿意教学,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
而仇七记住了昨天那三个字的正确读法,叶不器又教她那几个错误读法的字的正确写法。
于是仇七就认识六个字了。
而仇七爹娘都听不太懂,阿爹坐在那顾着煮茶,不敢发出声音,阿娘忙着添火,也小心翼翼的比划,大哥也是很茫然,听不太懂,跟不上。
而躺着的二哥,抬着脚,居然手指在地上比比划划,似乎也听进去的样子。
仇七看到二哥的样子,拨拉了一块炭跟二哥一起写,一起念。
大哥看到这个场景,只是憨厚的笑笑。
很是骄傲,觉得自己弟弟妹妹都很聪明。
叶不器虽然吃的有点恶心,此刻喝了一会热茶,感觉好多了,心情很不错,他多教了两个字。
于是仇七,加上昨天学的三个字,今天学的五个字,一共是八个字了。
仇七写的很认真,一笔一划,很是专注。
老阿公在旁边小心翼翼的看着,不由得感叹,有个先生真好,自家小七,两个晚上学会的字就比自己一辈子还多了。
他一辈子都没有遇上愿意教他的先生,他会的那几个字都是他自己机缘巧合记住的,所以才会记错。
老阿公虽然是部落里的巫医,但是医术也只是半吊子,他没有传承,只记得一些偏方,也看不懂医书,也没有钱买医书这样奢侈的东西。
只是意外碰巧治好过人,然后就从放羊转成了部落的巫医。
所以此时老阿公也在火堆边认认真真的听着,跟着一块比划着写,只是因为年纪大,不好意思在叶先生面前大声念出来,嘟嘟囔囔的小声念。
明明只是教几个字,也只是随口一说,可是此刻看着面前的场景,自己教几个字,学生下至六七岁的稚子,上至满脸皱纹的老汉,都学的十分认真,十分虔诚。
莫名就觉得自己似乎不仅仅是随便教几个字,他以为识得这些字也没有什么用,可是实际,他像是种下一颗种子,两颗种子,三颗种子,总觉得有一日,这种子会生根发芽破土而出长成苍天大树。
“吴,口天吴,胡,古月胡,胡说的胡,高,高山的高,高大的高……”
稚气的声音,沉稳的声音,年迈的声音,在草原里的一个小部落里,混合在一起,像是一首壮阔的诗歌,伴随着火苗噼啪的爆炸声,虫鸣,风儿伴奏。
这个画面和声音都重重的敲进了叶不器的心中。
教完课,他掏出了身上所有的碎银子,递给了李大娘。
“多谢大娘的救命之恩和款待,这些银子我想请大娘帮我去买一些羊。”
李大娘对他要买羊的需求很认可,他们这里的人,有羊就是有根。
她拍着胸脯保证道:“明天黄羊部落有集市,我一早就去帮你买,保证挑的是最好的羊。”
入夜。
天地间渐渐安静。
叶不器也睡着了。
天不亮,李大娘一家已经起身去镇上了,他们要去干活,所以早早就要走了,何况今天李大娘还答应要给叶先生买羊,走的更早了,披星戴月就出门了。
听到动静,叶不器睁开眼,起身,穿衣,穿鞋,收拾东西,佩剑。
推门出去。
他站在仇家门口,如同一个黑夜中的黑影。
“男子汉大丈夫必须行走江湖,报效家国,叶某走了,他日我若实现一身抱负,定然再次回来报答。目前,也只能送恩人家一些羊了。恰饭之恩,不敢忘,救命之恩不敢忘。我叶不器发誓,待我功成名就,愿以地封之,愿以官许之。”
他再次离开了仇家,离开了草鼠部落,朝东走去。
一路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
仇七睁开眼,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
“勤劳善良是太子妃品格之一,任务:今日会有大暴雨,请给羊圈加盖顶棚,避免小羊被暴雨淋坏。”
仇七眯着眼爬到窗前,掀开窗帘,外面哪有雨,没雨啊,不过好像黑乎乎的有人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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